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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一清環衛工程集團的女會計於小蘭在董事長唐大明給了她兩套房產,又提拔她擔任總會計師之後,感激董事長的知遇之恩,不惜冒著犯罪的危險私設賬戶轉存巨額資金,在小金庫裡積攢下3600萬元。唐大明突然病故後,眼見老板指使她隱匿在小金庫裡的巨額財產無人知曉,於小蘭動了貪念……
小金庫裡孳生女巨貪,知恩圖報卻最終讓總會計師身陷牢籠。於小蘭貪污案是全國嚴查小金庫專項活動期間審結的數額最大的案例,堪稱小金庫第一案。2009年5月22日,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於小蘭被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6月15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受理了於小蘭上訴案。2009年8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於小蘭上訴案。
A會計遇到好領導,金錢官位唾手得
作為一個女人,51歲的於小蘭並不貪戀官位,但她的仕途卻出人意料的一帆風順。在擔任北京環境衛生工程集團有限公司經營發展部部長之前,她還曾任北京市第一清潔車輛場財務科科長、北京市一清環衛工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會計師,在公司領導層中排名第四。
參加工作近30年來,於小蘭在單位裡人緣極好,不管是當普通會計,還是當總會計師,地位的變化並未改變她低調做人的風格,很多人都認為讓成熟穩重的於小蘭掌握單位的財權,是董事長唐大明最明智的選擇。
唐大明與於小蘭是一起共事多年的老同事,1993年年初唐大明擔任北京市第一清潔車輛場場長,6月份就任命於小蘭為財務科長。1999年,清潔車輛場在朝陽區甘露園小區購買了48套住宅。按照唐大明定下來的規矩,這次分房要經過嚴格透明的程序。而於小蘭和唐大明都分別已有3套住房,均已超標,兩人都沒有向單位提出過要房申請。誰都知道在北京擁有一套住房就等於擁有幾十萬甚至數百萬的家產。於小蘭雖然非常想要套房子,但她剛剛分過房不久,當然不好意思開口。
讓於小蘭無論如何也想不到的好事突然落在了她的頭上。1999年10月的一天,唐大明把於小蘭叫到辦公室說:『財政又補了200萬元,你入到下屬的振環公司賬上。另外,買甘露園的房子還有一部分尾款沒結,你跟我一起去看看吧。』原來,由於開發商沒有按時交房,開發商同意以優惠的價格再賣給清潔車輛場5套房,為此唐大明向上級單位多申請了200萬元。
唐大明和於小蘭一起找到甘露園的開發商王總經理。在這次只有3人的商談中,唐大明向王總經理提出要求:『我這次親自來是准備給領導買3套房,但不方便以單位或者個人的名義買,希望王總經理能夠幫我們代買,我們全額付款,只有一個要求就是這事只有我們3個人知道。』王總經理擔心一清公司退房,爽快地答應了唐大明的要求。唐大明隨即把具體辦理手續的任務交給了於小蘭。按照唐大明的指示,於小蘭把金額分別為200萬元和38萬餘元的兩張支票交給了王總經理。這兩張支票都是於小蘭從下屬的振環公司會計那裡領取的。這238萬元中,房價是225萬元,多付的13萬元是稅款。就這樣,在以給單位購買甘露園53套房產的名義掩蓋下,唐大明指派於小蘭購買了朝陽區晨曦園的3套房產。
購買到晨曦園的3套房子之後,唐大明讓於小蘭親自辦理了這3套房子的手續,其中一套房子的產權人是唐大明的愛人陳某,而另外兩套產權人則成了於小蘭。唐大明說:『這3套房子你一套我一套,另外一套寫你名字,先放著再說。這幾套房子的房產證也由你全部保管,不能讓咱們兩人之外的任何人知道。』
兩套房子的房產證辦在了於小蘭名下。2003年於小蘭花了7萬多元對自己名下的兩套房子進行裝修。2006年3月1日唐大明突然去世,1年之後,於小蘭將晨曦園唐大明愛人名下的房子交給了唐的女兒。
在妻子為唐大明留下的房產迷茫的同時,於小蘭也陷入無人商量的迷惘之中。她的主心骨唐大明已經去世,這兩套房子都在自己名下,她不知道該把房子交給誰。交給組織顯然是個自投羅網的笨辦法,唯一可行的辦法就是神不知鬼不覺地處理掉。
2007年1月,於小蘭把其中一套房子賣了107萬元。隨後她在銀行存進100萬元做基金理財業務,收益為11萬餘元。案發後,於小蘭被法院認定伙同唐大明貪污238萬餘元購房款,構成了她貪污罪的第一項罪狀。
B知恩圖報唯命從,公款存進小金庫
於小蘭還沒從天上掉下兩套房子的興奮中緩過勁來,2001年2月,唐大明任命於小蘭擔任一清車輛場總會計師兼財務科科長。唐大明此舉非常明顯,就是讓於小蘭進入一清車輛場的決策層。
需要說明的是,北京市環衛系統下屬有很多大大小小的企業,在這些企業中,有一些小企業沒有獨立的財務,而是歸上一級企業統一掌控。一清車輛場下屬有十幾家企業,財務統一歸一清車輛場管理。早在1998年前後,唐大明就先後將下屬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統一由自己擔任,進一步掌控了所轄企業的權力。按照唐大明的思路,管理下屬這麼多的小企業,的確需要一個像於小蘭這樣唯命是從的好管家。而於小蘭也的確不負唐大明的倚重,不但把一清車輛場的賬目搞得清清楚楚,而且在賬外資金管理上,同樣也是滴水不漏。
2001年12月,一清車輛場改制組建為一清環衛工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唐大明任董事長及法定代表人,於小蘭當上了一清集團總會計師。於小蘭對唐大明更加感恩,當唐大明安排她獨自管理單位的賬外資金時,於小蘭幾乎想都沒想就答應下來。盡管作為一名資深財務人員,於小蘭明白單位私設小金庫是違法的。一清集團公司下屬10多個子公司,這些公司的所有收入均不入企業大賬,而是單獨立賬,成為企業的小金庫。而這些小金庫的存在,只有唐大明和於小蘭兩人知道。
那麼,這些錢都是從哪裡來的呢?以一清集團下屬的京環出租汽車公司為例,京環公司將企業50輛車轉讓給其他出租汽車公司後,剩餘300餘萬元入到京環賬上,加上京環賬上原有的七八百萬元,總計1000餘萬元。2001年底,唐大明讓京環公司的副經理將所有資金轉到於小蘭指定的賬戶上。後來,這個賬戶經過累積變成了單位的小金庫。
2005年7月,唐大明以合作開發環保項目為名,成立了董村垃圾處理有限公司。因項目沒做起來,董村公司後來就成了空殼公司,只有唐大明和於小蘭知道它的存在。很快,董村公司成了於小蘭和唐大明倒賬的工具,一清集團小金庫中的資金開始不斷存入董村公司的賬戶,至2006年2月,賬戶內的資金已高達3600餘萬元。
按照唐大明的指示,於小蘭對這筆資金守口如瓶,除了她和唐大明,這個世界上沒有第三個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