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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頒佈的《全民健身條例》將從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的第二十一條明確提出:學校應當保證學生在校期間每天參加一小時的體育活動。記者瞭解到,本市的《全民健身條例》早在2006年就曾規定了學生每天保證不少於一個小時的體育活動時間,但是一個小時活動時間的質量和效果卻很難讓人滿意。
中小學
學校挺重視學生不領情
昨天上午,記者來到了和平區某中學,此時正值大課間活動時間,在操場上活動的同學顯得格外擁擠,不少女生只是湊在一起聊天或者耳朵裏塞着耳機旁若無人地聽歌,還有不少學生坐在陰涼處背單詞,只有籃球場內聚集着十幾個男生打籃球。
該校的體育老師劉老師告訴記者,其實學校對大課間的活動很重視,一直要求同學們要到操場上活動,還配備了體育器具供學生使用,可老師們動員了半天,孩子們卻不領情,根本懶得多動一下。
與此同時,在該校高三畢業班的教室裏,近三分之一的學生都在埋頭苦讀,根本沒有去運動。而在這些學生當中,“小眼鏡”和“小胖墩兒”的比例極高。一位高三班主任告訴記者,每到高三都有很多學生長期泡病號,他們往往都以生病爲由不參加課間操和體育課,但不鍛鍊導致身體素質下降更容易生病,形成惡性循環。
不過,很多高三的學生和家長都對體育鍛煉不以爲然,高三女生小柳說,體育分數計入中考成績,所以初三學生重視體育課。可對高三學生而言,利用一切時間提高主科成績纔是最關鍵的。
大學生
校外活動難開展
如果說中小學生的活動效果難保證,那麼大學生每天的一小時活動時間更難實現。由於缺乏有效管理加上一些學生走讀,除了大一、大二每週兩次的體育課外,大學生們幾乎沒有其他的體育活動時間。
另外,《全民健身條例》中的第二十二條還提出:學校每學年至少舉辦一次全校性的運動會;有條件的,還可以有計劃地組織學生參加遠足、野營、體育夏(冬)令營等活動。
在採訪中記者瞭解到,每年一次的運動會幾乎所有的學校都在堅持開展,但對遠足等校外活動,能堅持的卻不多。一位老校長告訴記者,組織市內的小型春遊對中小學而言已經不容易了,而遠足、野營等活動雖然更有意義,在操作上卻存在很多安全隱患,一般在學校很難開展。記者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