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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9日從陝西渭南市公安部門獲悉,9月20日起,渭南市城區將開辦養犬犬牌犬證。10月20日起未辦犬證的犬隻一律捕殺。
根據《渭南城區限制養犬管理試行辦法》規定,渭南市區及區域外的文物保護區,居民住宅區、主要道路、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爲重點限養區,該區域內不得養大型犬或烈性犬。養犬人必須定期爲犬隻注射預防狂犬疫苗,不得遺棄所養犬,養犬人放棄所養犬的,應送交農業部門的犬隻留檢所。
據渭南市公安局副局長申軍明介紹,辦理養犬登記證,須向轄區派出所申請,同時要提供縣區以上動物疾控部門出具的動物檢疫證明。管理辦法目前主要是限制城區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域內養犬並規範養犬人養犬行爲,暫不包括農村。
在重點限制區飼養烈性犬、大型犬的個人,應將犬隻遷移到一般限制區飼養或移送養犬管理部門。不按規定對烈性犬、大型犬採取措施的,公安機關有權予以捕殺。渭南城區犬牌犬證辦理從9月20日開始,10月20日以後,未辦理犬牌犬證的,公安機關發現後一律捕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