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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的“十一”長假因爲與中秋節假期重合,已成爲有史以來最長的一個假期。最近,不少新婚白領向公司提出“8+X”的休假申請,即8天長假後再加休婚假和年假,從而使整個10月都處於休假狀態。三假是否能同休在法律上並無明確規定,這也引發了企業與員工間的“口水仗”。對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有關專家表示,帶薪年假、婚假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休息權利,職工何時休年假、婚假可以自主決定,至於帶薪年假、婚假能否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一起連休,在法律上並無明確規定。所以有關“十一”三假連休的問題,最好由職工與企業雙方協商而定,兼顧公私利益。
日前,上海某民企員工蘇小姐要在10月2日辦婚禮,10月5日計劃參加歐洲15天深度遊,回來後還要到丈夫老家去,三假連休共23天,但她的休假要求被公司拒絕。一怒之下,蘇小姐在論壇上發帖抱怨,帖子很快引起了網友的關注。記者在天涯等論壇上看到,討論如何充分利用這個“史上最長假”的帖子這幾天比比皆是。不少網友打算“兩假連休”,還有個別新婚小夫妻打算“三假連休”,過一個名副其實的“蜜月”。“三假連休”到底合不合法?
對此,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資深勞動法專家馮兆君表示,員工的帶薪年假、婚假能否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一起連休,在法律上並無明確規定。但是,並不鼓勵職工這樣的行爲。因爲,勞資雙方要充分考慮對方的處境,這樣才能夠持續發展。
按照《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就可享受帶薪年休假。“因爲規定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如果把長假和年假、婚假連起來休,算是打了一個‘擦邊球’,員工按規定休假無可厚非。但是《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5條也規定: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對於假期連休的問題,最好由雙方協商而定,兼顧公私利益。”
所以,專家提醒職工,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專家也建議企業應建立完整的休假制度,包括明確的休假條件、要求和審批手續,避免出現休假混亂的情況。(記者李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