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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萬盛區退休職工王新聲,每月住房租金補貼79.52元,卻被房管所要求每月必須由本人親自簽字領取,而往返車費都要80元。此事被披露後引起了社會各界廣泛質疑,不少網友表示這事辦得不近人情,是“折騰老百姓”。
《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瞭解到,目前萬盛區委區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已經責成區紀委調查此事,制定出“折騰人”規定的房管所所長已經被停職。萬盛區房管局表示,王新聲每月的租房補貼已經由79.52元提高到250元。
花80元路費領79元補貼
79元出頭的補貼,完全可以用匯款的方式發放,也可以每季度或每半年發放一次,何至於非要每個月簽字領取,來回折騰人?記者調查瞭解到,面對王新聲的質疑,房管所給出了一個被部分網友稱爲“根本邏輯不通”的迴應:“由於租金補貼只事宜你本人在本區居住,拆遷人要求每月由你本人到拆遷人處簽字領取。”
有評論認爲,王新聲在哪裏居住,和他領取租房補貼的方式有什麼必然聯繫?這不是強詞奪理,故意折騰人嗎?
由於這項有刁難人嫌疑的規定,53歲的王新聲只能望路費而興嘆。他向《經濟參考報》記者算了一筆賬:“我現在住在重慶主城渝北區,假如要領這筆錢,必須每月從渝北區兩路先花5塊錢坐公交車,到達重慶南坪長途汽車站;再花35.5塊乘坐長途汽車到萬盛區;然後再花錢坐公交或打車纔到房管所,一個來回就要花80多塊錢車費,而補貼只有79.52元。如果不能當天趕回來,要吃個飯、睡一晚,那就更承受不起了。”
事實上,僅靠每月79元錢的補貼,在如今的萬盛也很難租到房子。王新聲租不起房子,只能暫時寄居在重慶主城區的親戚家中。
“折騰人”的規定何以出臺
據瞭解,這項讓不少人覺得匪夷所思的“折騰人”規定,源起於兩年前王新聲所租公房的拆遷補償。記者採訪獲悉,今年53歲的王新聲是萬盛區川劇團的職工,從區文廣新局退休,過去租住着萬盛老街區的一套公房。2007年該房拆遷,萬盛區房管所臨時找了套房子安置他,但由於房子不配套,王新聲不願住。最終萬盛區房管所和王新聲達成了協議,由房管所每月補貼他100元錢用於過渡性租房,但要扣除原住公房的租金20.48元,實得補貼79.52元。
對於引起廣泛爭議的“必須每月上門領取”的規定,萬盛區房管所的上級部門———重慶市萬盛區房管局局長殷成貴表示,這項規定確實有失當之處。經過調查,房管所作出這項規定的原因大致如下:2008年時,萬盛區房管所認爲原先和王新聲簽訂的租房補貼合同存在問題,需要重新修改。而王新聲住在重慶主城區,房管所要找到他本人比較困難。爲了讓他儘快回來辦結合同相關事宜,房管所才作出了“必須本人親自領補貼”的規定。此外,這一規定也是爲了防止他人冒領補貼。
責任人被停職,問題正在解決
萬盛區委辦公室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這件事發生後,萬盛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已經責成區紀委進行調查。萬盛區房管所長已經被停職,並視調查結果,將可能啓動問責機制。
“房管所的相關工作確實有不妥當的地方。”殷成貴說,自己得知此事後也很吃驚,並對房管所的工作進行了嚴厲批評。他表示,自己作爲房管所上級部門的負責人,對這件事付有責任。爲此他給住在主城區的王新聲打電話表示了歉意。殷成貴同時表示,據瞭解王新聲近期曾三次來到萬盛,雖然不是來找房管所辦事,但這些路費將全部給予報銷。
記者最新從重慶市萬盛區房管局瞭解到,房管局已經研究出新的解決辦法。王新聲每月的租房補貼由79.52元提高到250元。23日下午,房管局已經和王新聲簽訂了新的補償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