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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政府機構改革方案九月二十四日啓動,該市政府機構將減少九個、涉及調整、撤併的二十九個。改革後,廣州市政府部門行政事項審批事項和市級議事、臨時機構均精簡百分之五十以上。
此次廣州市政府機構改革,積極探索大部門體制,圍繞“大城管、大文化、大交通、大建設、大水務、大林業”以及“統一城鄉規劃、統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以及統一科技與信息化”,優化組織結構。
經過本輪改革調整,廣州市政府工作部門和辦事機構從四十九個精簡至四十個,涉及調整、撤併的機構二十九個。此外,設部門管理機構兩個——市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和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當天下午的動員大會上明確,廣州市級政府機構改革於今年十一月底基本完成,各區、縣級機構改革於今年底前基本完成。
據廣州市編制辦有關負責人介紹,廣州此次政府機構改革強調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將不該政府管理的事項轉移出去,做到“越位的退位、錯位的正位、缺位的要補位”。對相同、相近的職責整合爲同一部門管理,理順一些職責交叉、多頭管理的問題,將部份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劃歸政府部門。
儘管此次機構改革核心任務是轉變政府職能,並沒有明確的人員精簡目標,但改革後,廣州市對領導職數配備嚴格控制,領導職數總量、行政編制都將有所精簡。在政府部門“三定”(定職責、定內設機構、定人員編制)工作完成後,僅市級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就將減少一千二百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