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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一”國慶60週年到來之際,地鐵運營公司爲全面貫徹落實國慶60週年安穩工作部署要求,切實保障廣大乘客在國慶期間的出行安全,自9月份開始啓動安檢措施,保證廣大乘客安全到達目的地。爲了保證在節日期間外出休閒購物、走親訪友的市民能夠快速、順利的通過安檢。
根據《天津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的要求,禁止攜帶以下物品乘車:
序號 |
分類 |
名稱 |
1 |
易燃品 |
汽油、煤油、柴油、機油、油漆、液化氣(灌)、乙醇、瓦斯灌、稀料、108膠及家庭裝修需用的膠類液體等 |
2 |
易爆品 |
炸藥、爆炸裝置、雷管、爆竹、鞭炮、手雷、地雷模型、手榴彈、砸炮、子彈、丁烷氣、充氣氣球等 |
3 |
腐蝕性物品 |
硫酸、硝酸、鹽酸、雙氧水、苛性鈉等 |
4 |
有毒物品 |
氫化物、砒霜、農藥、敵敵畏、二甲苯、劇毒化學品等 |
5 |
管制刀具 |
匕首、三棱刀、彈簧刀(跳刀)及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尖刀等 |
6 |
其他 |
槍械、自制槍、制式槍、仿真槍、打火機槍等 |
玻璃及易碎玻璃製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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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違禁品(放射性物質、傳染病病原體和其它危險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