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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追蹤報道的“15歲學徒工慘遭炸傷”事件有了最新進展。日前,寶坻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寶坻區某製冷經營部非法使用童工緻其受傷,根據有關規定一次性賠償童工徐有全40萬餘元。該製冷經營部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希望能少承擔一部分賠償責任,寶坻區法院近期將對此案開庭審理。據瞭解,這是本市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緻傷並賠償的首個案例。
事件回放
檢修空調
15歲學徒工被炸沒右眼
徐有全是吉林省農安縣人,生於1994年1月12日,慘劇發生時正在本市寶坻區某製冷經營部當學徒工。今年4月21日,徐有全被派到武清區河西務鎮小龍莊村一冷庫檢修空調壓縮機。不料,壓縮機後蓋突然迸裂,徐有全不幸被飛出的金屬片砸傷,經醫院救治,命是保住了,但右眼被迫摘除。經鑑定,徐有全傷殘情況爲四級。
本報於5月23日對此事進行了報道,引起相關部門高度重視。當時正值本市各部門聯合檢查非法用工期間,禁止使用童工爲其中一項治理重點。寶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監察科經過調查取證,認定上述製冷設備經營部違法僱用童工的事實成立,對其下達了整改通知書,責令其立即清退童工,並幫徐有全討回了1000元工資。同時,依據《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寶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給予該製冷經營部1萬元的行政處罰。
索賠之路
老闆反悔
學徒工仲裁獲賠40萬元
事發之初,製冷經營部的經營者羅某多次到醫院探望併爲徐有全支付了部分費用,但後來羅某不再去醫院,並拒絕繼續支付醫藥費。徐有全父母變賣了老家的家產來支付醫療費,儘管如此仍然不得不提前辦理出院手續,靠輸液勉強維持治療。
羅某曾經說過:“讓他家人去起訴吧,法院怎麼判,我就怎麼給。”徐有全一家無奈之下只得走法律程序,按照勞動爭議案件的相關規定先向寶坻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因爲徐有全是童工,製冷經營部屬於非法用工。根據這一情節,寶坻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製冷經營部一次性賠償徐有全40萬餘元。
最新進展
感覺冤枉
老闆起訴他人共擔責任
裁決下達之後,製冷經營部老闆羅某感覺冤枉,並向寶坻區法院提起訴訟,狀告空調壓縮機所有者徐某。羅某認爲,本案中製冷經營部是用人單位也是勞務派遣單位,徐有全是被派遣人員,而徐某是用工單位,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爲共同當事人。因此,請求法院撤銷上述裁決,判決徐某和其連帶承擔對徐有全的賠償責任。
製冷經營部一方認爲,徐某作爲用工單位,是勞動者實際的控制者和支配者,作爲爆裂機器的所有者、使用者、管理者,也是主要受益者,應承擔主要責任,故請求法院將賠付責任三七開,徐某承擔七成,製冷經營部承擔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