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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0月9日從天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即日起天津在餐飲、食堂等食品消費環節啓用發放《餐飲服務許可證》 ,全市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市、各區縣行政許可服務中心開始受理申請、發放工作,市衛生行政部門將不再發放《食品衛生許可證》。
新啓用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在許可證編號、分類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字號由“津餐證字、發證年份、行政區域代碼和發證順序編號”組成,如:“津餐證字2009120101000001”;《餐飲服務許可證》根據經營者的業態和規模實施分類管理,主要分爲餐館、快餐店、小吃店、飲品店、食堂等五大類,其中餐館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韓餐、火鍋店、燒烤店等。
同時餐館按經營場所使用面積或者就餐座位數又細分爲特大型餐館(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3000㎡以上,或就餐座位數在1000座以上)、大型餐館(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500~3000㎡,或就餐座位數在250~1000座)、中型餐館(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150~500㎡,或就餐座位數在75~250座)、小型餐館(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150㎡以下,或就餐座位數在75座以下)。
此外,《餐飲服務許可證》增加了備註欄,對經營類別和供應品種進行了更細緻的界定,單純經營火鍋或者燒烤的餐館要加註“單純火鍋”或者“單純燒烤”,全部使用半成品加工的餐館要加註“全部使用半成品加工”。餐館、快餐店、小吃店、食堂是否供應涼菜、自制裱花蛋糕、生食海產品都需要進行標註,比如一家學校食堂只提供涼菜而不供應裱花蛋糕、生食海產品,那麼《餐飲服務許可證》就要註明“學校食堂,含涼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產品”。
天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表示,天津餐飲服務經營者如此前已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的,該許可證在有效期內將繼續有效;有效期屆滿後,需按規定換髮《餐飲服務許可證》。(記者徐楊通訊員白國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