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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防部網站消息,近日,國防部徵兵辦公室頒佈《女兵徵集工作試行辦法》,深化女兵徵集改革,調整徵集對象,量化評價體系,完善遴選機制,全面推行面向社會普遍報名徵集。
該辦法是徵兵工作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女兵徵集質量,從制度上預防和糾正不正之風,推進徵兵法制化建設的重要舉措。通知要求,各級要嚴格執行,對沒有落實規定,違反徵兵紀律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查處,決不姑息遷就。
1、徵集對象和範圍。女兵徵集對象,爲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在校學生和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年齡爲17至22歲,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放寬到23歲,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放寬到24歲,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爲17至19歲。
2、徵集條件。政治條件,按照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佈的《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和有關規定執行。體格條件,按照國防部2003年9月1日公佈的《應徵公民體格檢查標準》和有關規定執行。
3、組織實施。面向社會普遍報名徵集女兵。各省(區、市)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女兵徵集工作在省級統一組織,或在地市級統一組織,或劃片集中隔年輪換組織。縣級徵兵辦公室按規定做好相關工作。
4、在高校女性應屆畢業生中確定預徵對象。按照總參、總政、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徵集工作的通知》(參動〔2009〕6號)的程序和辦法,高校女性應屆畢業生預徵對象確定工作與男性應屆畢業生同步進行。年底徵集時,確定爲預徵對象的女青年持《應屆畢業生預徵對象登記表》及相關證件,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報名應徵,參加省或地市組織的女兵徵集,依據其綜合評定分數高低,與其他應徵女青年統一衡量。未確定爲預徵對象的高校應屆畢業生、高校在校學生、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冬季徵兵時可以根據徵集公告直接前去報名應徵。
5、發佈女兵徵集公告。冬季徵兵開始前發佈女兵徵集公告,重點說明女兵徵集條件、程序方法,明確報名時限、地點以及有關要求。徵集公告要在報名前至少一週時間發佈,並在普通高等院校醒目位置張貼。
6、報名組織。省級或地市級徵兵辦公室設立應徵女青年報名站,兵役機關會同同級教育、公安、衛生、紀檢監察部門人員組織實施。在徵集公告明確的報名時間內,對前來報名應徵的女青年,均要予以受理。
7、查驗證件。應徵女青年報名時,大學畢業生需查驗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高校畢業證書,畢業學校開具的畢業於該校的證明或《應屆畢業生預徵對象登記表》。大學在校學生需查驗居民身份證,高考准考證或高校錄取通知書,高校學生證,就讀高校開具的正就讀於該校的證明。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需查驗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普通高中畢業證書,畢業學校開具的畢業於該校的證明。
8、初審。報名時,公安部門人員負責審驗應徵女青年的戶籍、年齡;教育部門人員負責通過網上查詢等方式審驗學歷。戶籍、年齡和學歷符合條件者參加身體初檢。
9、身體初檢。體檢人員負責應徵女青年的身體初檢,主要包括身高、體重、視力等。
10、體檢對象確定。身體初檢合格者參加體格檢查。身體初檢合格人數超過徵集任務數3倍,可根據身體素質評定分數和學歷評定分數加上政治面貌和年齡得分後,按分數由高到低擇優確定體檢對象。上站體檢人數可以控制在徵集任務數的3倍以內。
11、體檢組織。抽調醫務人員組成體檢組,進行業務培訓,明確職責分工,提出具體要求,組織實施徵兵體格檢查工作。設置封閉式體檢站,體檢現場切斷有線電話,設立無線電話干擾器。體檢現場邀請紀檢監察和新聞媒體部門參與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