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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上海市閔行區發生的“釣魚式執法”事件餘波未平,僅僅時隔一個月,19歲的河南來滬打工小夥孫中界也經歷了相似遭遇:本想“做好事”搭載一名男子,10分鐘之後,便被指認涉嫌“黑車”經營,剛剛爲公司開了兩天車的他,就眼睜睜地看着自己的車作爲“黑車”被執法大隊開走。但是他反覆強調自己的清白,“我沒有要一分錢。”爲了證明這一點,他甚至揮起菜刀,砍下自己的左手小指。
“兄弟,你不會是‘釣魚’的吧”
本月14日晚19時30分,孫中界駕駛一輛金盃麪包車,經過閘航路召泰路路口時,一名年輕男子站在路中央攔住了他。孫中界說:“我當時是被逼着停車的,那條路只有兩條車道,他一個人站在路中央,我不可能開車直接撞他,所以只能靠邊停車。”
該男子請求孫中界搭載他到據路口1.5公里之外的閘航路的水泥攪拌廠。沒等孫中界同意,那人便打開車門坐到了副駕駛座。
一路上,聽說過“釣魚”抓“黑車”的孫中界兩次問該男子:“兄弟,你不會是‘釣魚’的吧?”男子不答。大約10分鐘後,男子突然甩出一疊錢,丟到副駕駛座前的檯面,同時探身去拔車鑰匙。此時,一輛麪包車和一輛依維柯車靠近金盃車,下來了七八名男子,一把打開金盃車車門,將孫中界拽出了駕駛座,在激烈的扭打中,他的手機、錢包、駕照和行駛證都被搶走。
事後在醫院回憶起這一幕時,孫中界指着自己破損的右腿褲和外套左邊的內兜,稱自己當時想要報警,但是對方不讓他拿手機,糾纏中衣服也被對方扯破。
之後,其中一名男子出示了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調查處理通知書,稱孫中界違規開“黑車”、從事非法客運,要求他在通知書上簽字。孫中界回憶說,事情僵持了一個小時左右,被逼無奈的他在簽字後才被允許拿回手機離開,可是車卻被開走了,他同時也被要求前往上海市南匯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進行事件處理。
因丟車被公司批評後,孫中界憤懣不已。根據他哥哥描述,他回到魯匯鎮的家中後,突然衝入廚房,拿起菜刀,將左手的小指砍下。“他說,做好事被冤枉,要證明給大家看,自己是無辜的。”
“非法證據”還是“非法經營”
採訪中,孫中界表示,希望有關部門拿出證據來證明他涉嫌“非法經營”。
而當在他之前也被“釣魚”的張軍提出過同樣要求,相關執法部門表示,他們有執法過程中的錄音。
但是,張軍的代理人、律師郝勁鬆對證據的合法性提出了質疑,他指出,相關法律條文規定,以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爲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因此,在“釣魚”過程當中採集證據,並不符合法律程序,採集得到的證據都有可能會被人民法院或上級行政複議機關視爲非法證據。他說:“僅憑‘倒鉤’取得的證據,不能認定張軍從事‘無運營證擅自從事出租汽車經營’。”
而就“非法經營”的違規指控而言,郝勁鬆表示,經營是指經常性的,以營利爲目的,長期從事某項行爲並以此爲主要謀生手段的行爲,但無論是張軍還是孫中界,都不符合上述條件,也就更談不上“非法經營”了。
上海新文匯律師事務所律師富敏榮也表達了類似觀點。“如果孫中界所言屬實,線人的確把錢放在車上,然後搶拔鑰匙,這是明顯的栽贓陷害行爲,由於這個行爲本身是非法的,這個線人的證人身份和作證行爲就不能作爲定案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