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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如一方出軌,離婚時家庭財產完全歸另一方所有。
雙方財產在婚前列出清單,如離婚,婚前財產各自領走,婚後共同購置財產平均分配。
有關未來孩子的撫養,如離婚,孩子屬於誰要尊重孩子的意願,孩子如尚無決定能力,誰的經濟情況更好,孩子就歸誰撫養。
29歲的小劉正在南開大學讀博,計劃於年底和正在醫科大學讀研的女友結婚,上週末他拿出了一份《婚前協議》,儘管女友不情願,但也本着對雙方負責的態度簽下了它,“儘管簽了,但我們還沒有告訴雙方老人,他們的思想恐怕很難接受這樣的新觀念。”小劉說,“這個時代,誘惑很多,變數很大,儘管結婚時都是卿卿我我,誰又能保證婚後自己就一定不被傷害,一定不傷害別人,所以有份‘君子協定’,對雙方都是一劑定心丸。”
小劉認爲簽訂這個婚前協議是對未來三個家庭負責,“和很多社會上的年輕人不同,我們在學校中的時間過長,基本上屬於完全沒有經濟能力的那一部分。”在他看來,自己的婚姻完全得益於雙方父母的給予,雙方老人攢了一輩子的積蓄全都奉獻給了兒女,一旦婚姻發生波動,利益最先受到衝擊的實際上是老人們的財產,因此簽下這份協議,是對老人利益的保護,也是對父母的一種尊重。小劉本科階段曾經作爲交換生在美國留學一年,他告訴記者,這種事情在歐美非常常見。“知性夫妻都會認爲這是對雙方感情和婚姻最大的尊重。”
記者在天津各高校採訪中發現,《婚前協議》已經越來越多的爲這些天之驕子們所認同,在他們的意識中,“任何遊戲都有規則。”
天津大學在讀博士研究生小李說,兩年前他的前任女朋友就是因爲不同意籤協議而分手的,而明年“五一”他將和現在的女友步入婚姻殿堂,兩人已於今年“五一”買房前簽下了《婚前協議》,約定了雙方的權利義務,“這樣大家生活上都會更加有保障,萬一一方出軌,不會落得人財兩空。”
小李說,其實協議並不僅僅是冷冰冰的約定經濟和感情上的責任,還有很多非常富有情趣的條款,比如他們的協議中就約定了,“男方需每週去健身房健身一次,時刻保持男人味,女方要加強身材和個人氣質的修煉”、“男方無休止地看足球,女方無節制地購買名貴衣物,都要受到一定數額的罰款”、“二人吵架必須在當晚解決,臨睡前男方需主動擁抱女方,若女方生氣推開,男方需屢推屢抱”……
律師說法 婚前協議具備一定法律效力
張少雲律師認爲,隨着時代的發展,簽訂婚前協議的情侶越來越多,在不違背國家法律規定,不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下,一些從財產等方面出發的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此簽訂協議的首要原則就是彼此尊重。但對於一些比較另類的協議條款,比如婚後誰負責刷碗,誰負責洗衣,這些都是不由法律進行規範的,並不具備法律效力。
專家觀點 理性面對避免婚後失望
天津市青少年心理專家姚莉老師表示,現在的年輕人特別是受過高等教育的年輕人大都一方面具備非常現代的生活理念,另一方面又對商業社會的婚姻缺乏安全感,因此簽訂婚前協議多半爲了更好地保護自身權益。“這也表明,現在的年輕人能夠越來越理智地面對感情。坦誠地交流,可以使熱戀中的男女看清現實,減少婚後不必要的失望。” (新報記者任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