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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前,家住河北區的劉女士出門逢“喜事”:偶遇老鄰居,在老鄰居的“介紹”下,“撿”到一樁高額回報的買賣。可劉女士資金投入後,等來的卻是一場空。
今年7月10日,劉女士出門碰見了多年不見的老鄰居範某,寒暄過後,範某告訴劉女士,其現在某法院擔任副庭長,最近,他們法院有數套涉案房屋要拍賣,其可以控制拍賣價格,範某準備低價買進拍賣的房屋,然後再對外高價售出,從中掙取高額差價。因範某本金不夠,計劃將成泡影。範某問劉女士願不願意“加盟”,事成之後,兩人對半分賬。
面對高額回報,劉女士動心了,從銀行取出5萬元又從親戚處借來6萬元,隨後全部交給了範某。等待期間,劉女士多次給範某打電話詢問進展,對方均以各種理由搪塞。近日,感覺被騙的劉女士來到公安河北分局望海樓派出所報了案。
民警隨後對範某身份進行調查,發現這位“副庭長”其實是位劣跡斑斑的人物:1998年、2002年分別因盜竊罪、詐騙罪被依法判刑。10月17日,警方將範某抓獲。經審訊,範某對詐騙劉女士11萬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通訊員範金龍盧津澤見習記者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