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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熱議任其發展隱私無法保護
手機竊聽器公開叫賣,使得普通百姓輕易就可以買到,而這種器材的泛濫給市民帶來的是沉重的心理負擔。
面對手機竊聽器的泛濫,很多手機用戶和市民表示擔憂,希望相關部門狠抓管理。
“天哪,居然有這麼無恥的人,我真是瞎了眼。”記者在某論壇上看到氣憤而委屈的小蘭(化名)在痛斥前男友。前男友是她同學,兩個月前兩人“友好”分手,前男友將一部手機送她作最後一件禮物。然而,讓小蘭沒想到的是,當初出於感謝接受的手機,卻給她帶來一場噩夢。前男友在這部手機上裝了竊聽器,用此竊聽了她的通話內容並將她的隱私四處泄露。
採訪中,廣州市民劉先生對記者說:“手機監聽器和監聽軟件如今通過各種渠道公開叫賣,使得普通百姓輕易就可以買到,而這種器材的泛濫給市民帶來的是沉重的心理負擔。這提醒有關部門必須對這類行爲加大打擊力度。”
廣州某貿易公司的職員孫先生告訴記者,公司已經形成了一個規矩,那就是如果有特別祕密的談判,參與者必須先把手機關了,再把手機“扔”離談判場所,以免被竊聽。
專家呼籲通過立法追究刑事責任
近年來查處過許多次,但每次基本上都是沒收設備,對售賣者進行批評教育,沒法更進一步處理。
廣東華安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耿爽表示,監聽器材屬於國家專控產品,私自使用、交易竊聽設備,都是違法行爲。即使是公安部門作爲刑偵手段,使用監聽設備也需要經過嚴格的審批。如果有地下廠商大量生產銷售,就有可能觸及刑法的非法經營罪;如果使用此設備侵犯了國家安全,就可能觸及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罪;如果侵犯了別人的商業祕密,就構成了侵犯商業祕密罪;如果侵犯了公民個人隱私,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受害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或者司法救濟,要求賠償或者道歉,如造成嚴重後果,就有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因此,市民千萬不要出於好奇等原因而聽信此類產品宣傳,以防上當或違法。
“除非能夠找到對方製造設備的工廠,那就可以以非法經營罪來處理。但要找到生產地非常困難。”記者從公安機關了解到,目前來說,用拘留或者判刑等來處理售賣竊聽器者還無法實現,主要原因是夠不上刑事追訴標準。對出售竊聽器的現象,近年來他們查處過許多次,但每次基本上都是沒收設備,對售賣者進行批評教育,沒法更進一步處理,主要是因爲收繳的物品根本達不到更進一步處理的處罰標準。還有一個原因是查找手機竊聽器等設備的生產地非常困難,許多都在國外。
有專家指出,夫妻之間即使把竊聽到的證據拿到法庭上,法庭也不會對這種非法取得的證據予以支持。
“監聽器材屬於國家專控產品,有可能損害國家安全,生產銷售都是有限制性的,不能在市場上隨便出售,製造和販賣竊聽器材都屬於違法行爲。”廣東合邦律師事務所主任楊愛斌對記者說,如果是用於一定目的的監聽,如盜取商業機密等,這是爲犯罪而實施的竊聽行爲,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只爲了竊聽而竊聽,那麼行爲人就侵犯了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祕密,沒有嚴重後果的需要承擔民事責任;有嚴重後果的要根據刑法承擔刑事責任,最高可能被判一年有期徒刑。
華南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葉才勇指出,爲什麼有人要買竊聽器?歸根結底是信任危機惹的禍,是對道德底線的突破。這個東西一旦氾濫,會使人際關係惡化,造成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危機。
葉才勇認爲,對於買賣竊聽器的泛濫,打擊這種行爲已成爲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他呼籲,要加強相關的立法,只有通過明確這種違法行爲的法律責任並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才能保護每個公民的個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