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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荊州市沙市區長江邊兩名10多歲的男孩溺水,長江大學的學生結人梯救人,結果失去了三個年輕的生命,可歌可泣。這羣大學生在他人生命遭受威脅時的奮不顧身,讓人感受到了一份沉甸甸的人間大愛。
但是,我在網上搜索相關新聞的同時,意外發現了一些荊州網民的說法。今天早上,騰訊網有人爆料:說這三個大學生“本不該死,當時旁邊就有漁船,那些同學哭着跪求漁民幫忙救人,但是漁民無動於衷,在學校領導趕到與漁民商量打撈一具給12000元時,他們才下水救人。”而且,有帖子瘋傳:當地消防和海事部門、醫院姍姍來遲不說,還在記者面前裝模作樣地作搜救、急救狀。此外還有更多不堪的細節,不一一列舉。
我沒有去現場,這些沒有定性的帖子,莫辯真假,我只能說是傳言。但是我又想,當地的網友把事件現場描述得如此具體,過程寫得如此詳細,想必應該不是“不明真相”的羣衆,應該不是故意滋事來誹謗有關部門的吧?
那麼,如果這些帖子反映的是真實情況,則當地消防、海事、醫療部門、媒體的種種“不作爲”與大學生們捨己救人、冬泳隊的奮不顧身相比,就太使人齒冷心寒了。對於漁民的表現,我們只能從道義上譴責,但是,對有能力、有義務的職能部門呢?豈能僅僅是譴責了事?帖子這麼形容現場:消防部門在接到呼救後“以沒有救援設備爲由不肯下水,經再三哀求才在淺水裏搜了搜”,海事局本來擔着搜救的職責,在大學生們最需要的時候卻“開着船在江邊逛了一圈就走了”。我想,羣衆反映的這些若是真實的,這些國家公職人員的行爲夠得上瀆職犯罪了吧?在查清事實後,應該怎麼處理這種“不作爲”,是不是應該壓着、瞞着不做聲,只樹典型不揭醜?荊州官方應該仔細考慮考慮。
如果網上的帖子是假的,是謠言。那麼,對荊州的形象影響也絕不可小覷。網絡時代,政府的公信力本來就面臨着嚴峻考驗,謠言之火今天點燃,明天再撲熄的成本可能就高了許多。若是抱着“身正不怕影子歪”的思維,坐視不理,直到傳開了,你政府再出去拼命解釋說“搜救部門沒有瀆職”,有人信嗎?那麼,人們會在受三個大學生感動的同時,痛罵相關部門和公職人員的無情與冷漠,對荊州乃至各地各部門的公信力、執行力乃至爲民服務的承諾都產生質疑。這不是危言聳聽。
我覺得,網上這些帖子,無論傳言真僞,“謠言必須止於真相”。荊州趕緊要出面輿論應急,必須有個明確的說法。在荊州大學生救人事件中,丁是丁,卯是卯,該弘揚的,我們要旗幟鮮明地弘揚,該問責的,必須斬釘截鐵地問責,這是一個基本的原則。
否則,即便是給救人的大學生以再高的榮譽,樹立再好的典型,官方和媒體再大張旗鼓的宣傳,可能都無法掩蓋這見義勇爲背後的冷漠真實。既無法讓逝去的三個英雄心安,也對不起這個社會的良心。樊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