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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湖北荊州,舉城悲慟。爲搶救落水兒童而犧牲的陳及時、何東旭、方招3位大學生追悼會在這裏舉行,上萬名市民手捧鮮花和輓聯爲英雄送行,數十萬網友則通過博客、網絡留言的方式,表達了對三位英雄的深深懷念和敬意。
人的一生只有一次生命,一旦失去便無可挽回,但這三位還不到二十歲的年輕人,卻用自己最寶貴的生命,向全國人民詮釋了什麼是“捨己救人”,他們見義勇爲的義舉在感動無數國人的同時,也再次引起了公衆關於生命價值的再次探究和討論。
我們注意到,在見諸網絡與媒體的各種討論聲中,很多人在讚許三位大學生捨己救人壯舉的同時,還不約而同地提到了另外一個名字——那就是張華。27年前的1982年,年僅24歲的第四軍醫大學學員張華爲了搶救一位69歲的淘糞老農魏德志,被濃烈的沼氣薰倒,和老農一起跌進糞水中獻出了生命。當時對於張華的救人行爲究竟值不值,曾在社會上展開了激烈的大辯論,很多三四十歲的讀者對此應該有比較深刻的印象。
當時,人們爭論的焦點集中在兩個“值不值”之上,一是年輕人救老年人值不值,二是大學生救淘糞的老農值不值。辯論的結果,是剛剛經歷改革開放的國人開始認識到生命的價值,在搶救生命的同時沒有值與不值的問題。最後,張華被追認爲革命烈士,而人們也對於生命的價值達成了共識。
時隔27年,當我們的社會已經步入市場經濟時代,當我們的價值觀已經習慣了精打細算,當我們的生活充斥着交易的觀念,當上學、工作、交友、婚姻……當一切的一切都可以像交易一樣,能夠用盈與虧、值與不值來衡量的時候,再來一次關於生命價值的探討就顯得非常有必要了。
在這裏,筆者同意央視主持人白巖鬆的觀點,“生命不是做算術題,無法用幾個換幾個來做值不值的討論”,“那一瞬間的那種直覺和採取的行動就是對生命最大的尊重,這三個年輕人是英雄”。對自己生命保持起碼的尊重和敬畏固然重要,但是“生命至上”的原則絕非全部指向自我,同樣也可以指向他人,湖北長江大學的大學生結人梯救落水少年的舉動,同樣也是這種原則的體現,而且還獲得了額外的道德價值。
正如網友們評論的那樣,無論什麼時候,人生還是需要一點犧牲的精神,需要去做一些看上去“不值”的事情,我們要對這樣的人和事保持足夠的敬意,這樣纔是促進社會進步的關鍵所在。(朱胥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