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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區檢察院積極按照法律程序保證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用行動詮釋了法律的公平正義。日前,他們在審查一起案件時,於起訴階段試行指定辯護人制度,爲一四川犯罪嫌疑人指定法律援助辯護人,圓滿完成此案的審查起訴,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來自四川什邡市的犯罪嫌疑人董某,在津打工期間因誤會與同事張某發生爭執廝打,將張某某致傷。案發後,董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並依法逮捕。在案件審查過程中,董某希望能有辯護人爲其提供法律幫助。可是地震之後,董某家根本無力支付律師費。爲了保障董某的訴訟權利,公訴部門決定爲董某指定法律援助律師爲其辯護。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師接到指定辯護之後,一方面促使被害人張某某與董某一方達成和解協議,解決了民事賠償問題;另一方面依據案情爲董某提出罪輕的辯護意見,並向檢察機關呈上爲董某改變強制措施的申請。根據辯護人的申請,河西區檢察院公訴部門綜合該案中董某罪行較輕且本人認罪態度好,案發後已對被害人賠償完畢並取得被害人的諒解等因素,依法改變董某的強制措施爲取保候審。不僅使董某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被害人的民事賠償也得到了解決,使得本來尖銳的矛盾得到了化解,雙方當事人均非常滿意。(通訊員黃秀秀劉嘉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