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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廣州市城管局局長李廷貴在做客媒體時語出驚人:在制止不了違法現場時,城管人員要學會“跑”!記者瞭解到,這項“管城經”已成爲城管隊員培訓內容之一,“跑”是爲避免與流動攤販發生正面衝突,其目的爲“親民城管”。
李廷貴向城管隊員提出建議,在對流動攤販執法時,遇到對方人數較多,違法場面難以控制,多方教育無效時,城管人員應學會“跑”,即先行離開,保持克制,不與攤販發生正面衝突,避免“暴力抗法”事件發生,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文明執法。目前,學會“跑”這項“管城經”已成爲城管隊員培訓內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