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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被網友評爲今年十大教育事件首位的“王佳俊冒名頂替羅彩霞上大學”案有了進展,湖南省邵陽市北塔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王佳俊的父親王崢嶸犯僞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與原犯的受賄罪所判處的有期徒刑三年刑罰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
昨天,記者聯繫到回到天津的羅彩霞。小羅說,自己也是剛剛纔聽說王崢嶸獲刑的消息,她相信一審判決是根據國家法律作出的公正判罰。談起王家對她所造成的傷害,小羅說自己早已釋然了。
畢業後,羅彩霞曾經到北京一所私立學校擔任助教工作,但由於不適應,小羅辭去工作回到天津。由於始終熱愛自己的旅遊管理專業,羅彩霞最近重操舊業幹起了兼職導遊。羅彩霞迴天津的另一個目的是等待自己被侵權案件的開庭,“相比王崢嶸的判刑,我更在乎的是在天津的官司,希望能儘早開庭,讓此事能夠最終塵埃落定。”新報記者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