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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經濟半小時》做了許多有分量的報道,這又是一個:在湖南長沙,一些地區出現所謂的“地下出警隊”,採用非法的暴力手段,插手經濟和社會糾紛,替人“消災”、幫人“出氣”。當地的真警察,最近對這些“僞警察”進行了專項打擊,摧毀“地下出警隊”15個,抓獲犯罪嫌疑人多達3000名。
這些美其名曰“地下出警隊”的,其實就是“打打殺殺隊”、“幫人擺平隊”,只要你付錢,我這支“隊伍”就幫你“說話”、爲你“辦事”,將對方“擺平”、把對手“搞定”。這些“地下出警隊”每“出警”一次,多的每人掙200元,少的則拿100元,以此牟取非法“利潤”,並從此“發展壯大”。
這簡直就是黑惡勢力的“初級階段”。任其發展下去,成爲“黑社會性質”組織不是沒有可能。“黑社會”還不可怕,“社會黑”才更恐怖——一位朋友這樣說。當一個地方的“地下出警隊”放肆橫行之時,那恐怕距離“社會黑”也不遠了。
一些地方“地下出警隊”如此“繁榮”,還真是讓人吃驚的。這是否折射出正宗的地上“出警隊”不到位?這是一個嚴重問題。要引起高度重視了。
什麼纔是“警”?“警”是警察,我國可是有《人民警察法》的,其第二條規定:人民警察的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而“地下出警隊”,“保護”的是出錢一方的“安全”,維護的是出錢一方的“利益”,它不是公權對公民的保護,而是“私權”對“私利”的偏袒,公正性根本就無從談起。
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各種利益衝突是不可避免的。著名法學家江平把利益衝突分解爲三個層面:第一是私權跟私權的衝突;第二是公權跟公權的衝突;第三是公權跟私權的衝突。江平認爲,私權跟私權的衝突不可怕,只要有一個公正的法院就足以解決。公權跟公權的衝突後果很嚴重,在一些國家甚至鬧到民族分裂的地步,但在中國這種衝突也不可怕,因爲有共產黨的統一領導。只有最後一種衝突,即公權跟私權的衝突,纔是最值得關注的。我很贊同江平先生的分析,但現在的“地下出警隊”,昭示着私權跟私權的衝突在實際解決過程中出現了可怕的情形,那就是不謀求國家機器——公檢法司來調整解決,而是尋求一種“私了”,而且這是特殊的私了,有個貌似“中間”“中立”的“出警隊”,去擺平搞定。他們儘管看起來是衝突之外的第三方,其實誰給錢就幫誰,這就成了衝突雙方中的某一方。這哪有中立、公平、公正可言?
公權與私權的衝突,構成當下中國利益博弈的主題;但是,私權跟私權的衝突,中間出現一個“假公權”“僞公權”,以所謂“地下出警隊”的面目出現,取代了公安、法院的職能,那麼社會博弈只能走向更大的混亂。這個局面要想徹底改觀,如果僅僅只是取締“地下出警隊”,那是遠遠不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