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條並不起眼的新聞讓我思量了很久。據《法制晚報》報道,上海交大正醞釀給畢業生頒發3張證書——一份學業成績單、一份能力方面的證書、一份“人格證書”。
校方解釋說,“人格證書”初步定義爲“學生的心理素質、基本價值觀及人際關係”三方面,目的是給用人單位提供參考,使他們能全面瞭解學生的基本狀態。
據交大校方介紹,證書上的“人格”是經學生“自評”及“互評”——所在班委會、學院、社團層層考評——最終由學校的專門委員會審覈產生的。又說人格證書不可能出現量化分數,有可能採取“優秀”、“良好”等級制,也可能採取“五分”、“四分”打分制,再或者是“合格”或“不合格”。
帶着滿腹狐疑,我搜索“人格”的含義。據高校教材《心理學導論》闡釋,古漢語中沒有“人格”一詞,相仿的就是“人品”、“人性”、“品格”、“性格”。漢語中的“人格”其實源自英語,再追蹤,其詞源的本意是“面具”,暗示着一個人的“人格”有兩面——公開可見的一面,以及隱藏其後而不爲人知的一面。
立刻意識到我走遠了,其實交大的“人格證書”也許就是更慎重、更嚴密的“評語”吧——那個,我們不陌生。從幼兒園起,每學期末,老師就會殷殷地寫上一段學習以外的總結和寄語,給冷冰冰的成績單添一點暖意。可是,被身邊的人和遙遠的“專門委員”們咀嚼品評出個高中低後,不知會是什麼感覺。
我理解,學校頒發“人格證書”,是想給社會、給用人單位輸送德能兼備、人格健全的人才。就像北京大學明年起將爲綜合素質優秀或學科特長突出的高中畢業生開闢一條新通道:以中學和校長本人名義推薦上北大——誰不喜歡全面發展的孩子啊!只是想替學生和學生家長們問問學校,在論證“人格”考覈方案以前,學校培養學生“優良”、“合格”人格的方案確定了嗎?準備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