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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消息:臺北地方法院十六日宣判吊臂砸死陸客案,包括工程師在內的六人被判八到十個月有期徒刑,均緩刑二年。
據『中央社』報道,發生在四月間的吊臂砸死陸客案,臺北地方法院十六日宣判,神洲建機公司工程師闕帝迪等六人分別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十月及八月不等有期徒刑,均緩刑兩年。全案可上訴。
今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廣東省旅行團搭乘的游覽車行經臺北市信義計劃區時,突遭自高樓墜落的起重機吊臂砸中,造成三人死亡。
檢方發現,闕帝迪等人在事故當天違反正常程序操作,吊物重達五噸,超過起重杆的最大負荷值三點二噸,使得起重杆超過負荷,導致起重杆的桁架及配件因此飛落到工區外馬路上,撞擊到陸客團游覽車。
神洲公司在事發後原本辯稱事發時出現強風造成意外事故,也代表施工單位與受害陸客家屬達成和解。但檢方仍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闕帝迪及起重組長吳添福、操作手房安得、起重工宋國和、陳福誠、田成發等六人起訴。
臺北地院審理後,認為被告因一時失慮,造成意外,犯後已知悔悟,應無再犯之虞,且僱主神洲公司也出面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故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十月及八月不等徒刑,均緩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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