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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儀仗隊禮賓服的陸軍士兵 資料圖
近日,總參軍務部、總後軍需物資油料部發出通知,要求收回2009年退役士兵的07式外觀制式軍服。收回的品種主要有:07式軍服的帽徽、領花、肩章、領章、臂章、胸標、領帶(卡)、外腰帶,夏帽,夏常服,春秋常服,作訓服(帽),作訓大衣。
根據通知精神,07式襯衣等內穿服裝和鞋類不收舊;87式軍服除標誌服飾外,其他品種可以帶走;退伍士兵交舊後,可以領取服裝費,用於購置便服。具體標準爲:義務兵和服役不滿10年的復員士官,每人發服裝費300元;轉業和服役滿10年以上覆員的士官,每人發服裝費500元。
07式軍服裝備部隊後,受到全軍官兵的熱烈歡迎,戰友們對這套軍服十分喜愛,希望退役時能夠帶走。但是,爲什麼總部又要求收回07式外觀制式軍服呢?
一是維護07式軍服專用性、嚴肅性的需要。軍服是軍隊的特殊裝備,是軍人重要的外在標誌,是軍隊形象的重要體現,是國威、軍威的重要象徵。然而長期以來,由於各種原因,社會上穿着軍服的現象比較普遍。爲防止軍服流向社會,爲維護07式軍服的專用性和嚴肅性,決定07式軍服實行發新收舊和退役收舊制度,即軍人換髮新品被裝和退出現役時,舊品要收回。
二是貫徹落實《軍服管理條例》的需要。中央和軍委首長對加強軍服管理非常重視,今年初國務院、中央軍委聯合頒佈了《軍服管理條例》。根據條例精神,復員、轉業軍人離隊後不允許再穿着軍服,爲加強管理,決定除個別品種留作紀念品外,絕大部分外觀制式品種都不允許帶走。
三是堅持勤儉建軍和資源節約的需要。收舊制度是我軍的光榮傳統,是艱苦奮鬥、勤儉建軍精神的具體體現。收回的舊軍服,一部分經過洗消整理後,可以直接用於補助部隊供應和補充丟失損壞;一部分可以作爲被裝修理材料;還有一部分可以送交工廠再生利用,促進資源節約和發展循環經濟。
珍惜軍服、不捨軍服體現了廣大官兵對軍隊的感情,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是合格軍人的必備素質;自覺維護軍隊和軍人形象是熱愛軍隊、熱愛祖國的實際行動。相信即將退役戰友們,能夠理解並執行好總部的規定要求,把07軍服留在部隊,讓青春記憶永駐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