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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暉訴閔行區交通執法大隊行政處罰案件剛剛在閔行區法院審結。法院當庭判決原告張暉勝訴,並判今年9月8日閔行區交通執法大隊對於張暉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違法,50元訴訟費也由被告承擔。
在整個庭審過程中,雙方沒有出現真正的辯論。被告方代理人表示,此前對張暉的處罰決定已經撤銷,沒有必要再進行舉證或還原事實真相,並表示今後將規范執法。
而張暉在最後的法庭陳述中表示,希望行政機關能夠真正意識到『釣魚執法』行為的巨大危害,不要讓更多無辜善良的人士再受到傷害,希望閔行和上海今後是一個沒有『鉤子』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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