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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在受害方代理律師退出法庭、受害人離席、被告人被法庭指定律師的情況下,備受關注的原阜陽市潁泉區委書記張治安涉嫌買官賣官、陷害舉報人一案在安徽省蕪湖市開庭審理。一位參加庭審的知情人士稱,本次庭審如同一場鬧劇。
法院只發放2張旁聽證
昨日上午8點多鍾,北京市義派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振宇等三名律師作為李國福的訴訟代理人開始步入法庭,王振宇拖著一個內有筆記本電腦的拉杆箱過安檢,後被打開來檢查,法庭工作人員稱電腦需留下,案卷可帶進去。但王振宇說:『律師一般不用接受安檢,只需要出示證件即可。但是為了配合你們的工作,我還是接受了你們的安檢。可是電腦裡有我們的材料,不帶進去怎麼做庭審。』經過協商,工作人員准許了他帶電腦進場。
與此同時,李國福之子李登輝正與法庭產生爭執:『為什麼不讓家屬進去?』
原來作為受害人李國福家屬、和張俊豪家屬,雖有多人趕到蕪湖,但只獲得法院發放的2張旁聽證。二十家左右的媒體記者,也在寒風中瑟瑟發抖,他們也被法院拒之門外。
『白宮書記』幾次喊停
8:30庭審開始,此時原阜陽市穎泉區區委書記張治安和原穎泉區人民檢察院院長汪成均被帶上法庭,汪城神色黯然,身穿標有『繁昌縣看守所』的黃色馬甲,而張治安則身穿深藍色便服,須發乾淨。
法庭上,法官宣布,張治安原先聘請的辯護律師在前一天下午給法院發來傳真稱,拒絕為張治安進行辯護,法庭只好臨時為張治安安排了一個辯護律師。可張治安以對方不了解案情為由拒絕。
稍作休庭後,法官又為張治安安排了第二名辯護律師。此時,張治安又以對方跟自己觀點不一致為由,再次拒絕。不過,這次法官沒有采納張治安的意見,並稱:『律師有權發表獨立見解,這個律師已會見了你十六七次了。』
於是,在強行安排了一位辯護律師給張治安後,法官問張治安要不要申請回避。張治安竟要求公訴人員全部回避,理由是起訴書中對他的起訴都是假的。而汪成並未申請回避。法庭宣布休庭,此時受害人一方突然向法官問到:『你們怎麼不問問我們要不要申請回避呢?』
『回避』之爭三次休庭
受害人張俊豪隨即拿起一份書面材料念了起來,『申請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回避』,理由如下:一、法官對法律的理解低於公訴人員平均水平;二、未審先判,違背了基本的法理。原因是,在十幾天前,李國福妻子袁愛平向蕪湖市法院提出『張治安對李國福打擊報復並致死案』的民事賠償的訴訟請求,但蕪湖市法院以張治安、汪成對李國福之死未構成直接的侵害,因此駁回起訴。
在張俊豪申請回避後,法官宣布休庭。10分鍾後,再次開庭,法庭宣布駁回訴訟雙方申請回避的要求,法律沒有規定可以申請整個法院回避,申請理由不成立。此時受害人提出,說申請回避的不是整個法院,而是合議庭的三名法官。雙方繼續申請復議回避,於是進行了第三次休庭。
沒收電腦原告律師『出走』
15分鍾後,復議被駁回。法官又請受害人委托代理律師將電腦交出,並稱法庭可以提供電腦,也可以提供資料的打印。考慮到電腦裡面的資料眾多,且是律師們的私人財產,不能輕易被人拿走,於是律師們詢問把電腦收上去的法律依據時,法官並沒有解釋說明,而是吩咐法警強行上前收取電腦。在征求了受害人家屬意見後,王振宇律師和受害人家屬一同選擇退庭。有法官說:『你們愛走就走。』
在王振宇等律師,以及所有受害人均打算退庭時,聽到場內一陣喧囂:『打人了!』原來張俊豪衝著法官質問道:『公開審理不給人旁聽,你們法庭不公平公正!』隨後衝上來3個法警扭住張俊豪的胳膊將他強行拖了出去,其兄張俊源因聞聲趕來也被法警架了出去。據悉,張俊豪患有心髒病,2007-2008年間,還對病情觀察了一年。
被拖出法庭後,張俊源撥打110報警,隨後一名蕪湖市公安局領導進入法庭交涉。
張俊原稱,整個上午,法庭對案件並未來得及審理。
沒有原告律師的庭審
下午,他帶著旁聽證,本想繼續參加旁聽庭,但被一名便衣攔住,稱因其上午在法庭上鼓掌而不能再參加旁聽。
『上午,當律師提出退庭的時候,我只拍了一次手掌,就引起了法警的注意。』張俊源說。
下午,受害方袁愛平、張俊豪等人,及其代理律師均未出庭。受害人一方,僅有李國福之子李登輝參加了旁聽。
李登輝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在整個庭審過程中,汪成態度比較好,而張治安則全部翻供,拒不承認起訴書上對他的指控。
庭審直到昨晚7:30方纔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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