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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婚禮司儀怎麼話言那麼粗俗?”“婚禮攝像爲何經常出現馬賽克?”從10月至今,本市進入婚嫁高峯期,有關消費投訴也隨之攀升。據市婚慶行業協會統計,今年僅“十一”期間,滬上舉辦婚禮的新人就達4萬對,11月的婚宴預定量更是超過了整個10月。從消保部門統計看,涉及婚慶服務的投訴同比增加7.55%。
原本歡樂的婚慶服務爲什麼讓人不甜蜜?記者採訪發現,婚慶服務中的一些焦點問題均和有關方面的監管缺位緊密相連。
“金牌”司儀誰封的?
司儀是整場婚禮的關鍵人物,可最後婚禮的完整性往往被所謂的“首席司儀”、“金牌司儀”搞砸了氣氛。新人王先生和顧小姐特意請了婚慶公司的“首席司儀”,可在婚禮現場,司儀不是說了不恰當的笑話,就是語氣過分誇張,讓新人們頗爲尷尬。在新人徐先生和祝小姐的婚禮上,“金牌”女司儀的表現更讓人無奈:一會兒發出嗲嗲的“娃娃音”,一會兒又聲嘶力竭地叫全場賓客“鼓掌,再鼓掌”。
記者調查發現,不論是“首席司儀”,還是“金牌司儀”,並沒有可信的依據,往往都是自封的。記者在上海人保局、上海職業能力考試院等部門的官方網站上,沒有找到與“婚禮司儀”、“婚禮主持人”等有關的證書內容。據瞭解,目前有的婚禮司儀持有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婚慶主持人”職業資格證書,還有一些司儀拿的可能是播音員、會展服務等其他領域的職業資格證書,至於“金牌”、“首席”,往往是婚慶公司內部自稱或者行業評比的結果。
既然如此,爲什麼婚慶公司還能大力渲染“金牌司儀”、“首席司儀”?婚慶論壇上,很多新人爲選擇司儀而煩惱,但監管部門的缺位,讓新人們找不到方向。建議有關部門不妨公佈“婚禮司儀”應當具備的資格證書,或者像管理律師等特殊行業從業人員那樣,對持證人員的信息予以公示。這樣,新人才不會被婚慶公司自封的“金牌”、“首席”所迷惑。
攝影合同能否規範?
因攝影攝像引發的不快,也頻頻出現在婚慶服務中。新人張先生還爲此與婚慶公司打了一場官司。原來,張先生與婚慶公司簽署協議,由婚慶公司安排婚禮當天全天的攝影、攝像及後期製作。婚禮過了半個月,張先生拿到攝像DVD時,卻發現婚禮當天兩人走紅地毯、宣誓、交換戒指、父母致詞、拜天地等重要環節都沒有出現在攝像中。在消保部門接到的投訴中,由於婚慶公司提供的音像製品不清晰、收費前後所作承諾相差較大等問題,也較爲集中。
對於這些問題,即將於今年12月1日實施的國家標準《婚姻慶典服務》都做出了規定,有望約束婚慶公司的服務行爲。根據新標準的要求,婚慶公司製作的婚禮音像製品應保證質量,並在規定的時間內交付顧客,交付的同時應將錄製過程中的所有原始資料(包括底片、錄像帶及數碼資料等)一併交付顧客。
但記者發現,即使新標準正式實施,仍有一個問題:誰來承擔按照標準規定、監督婚慶公司的責任?本市對婚慶服務中的攝影攝像均已出臺了合同示範文本,將可能出現糾紛的事項事先約定。但在實際操作中,採用合同示範文本的婚慶企業並不多,大部分企業將攝影攝像服務直接“打包”在主合同中,根本拿不出合同示範文本,也沒有對其中細節事先約定。可見,即使有完善的標準和示範合同,仍需行業協會加大對企業的培訓力度和自律管理;而消保、工商部門也需要對相關企業使用合同示範文本的情況進行監管。
誰來管管超額接單?
新人古小姐近日有些窩火:她和先生經常要出差,因此半年前就與婚慶公司確定今年11月28日爲婚期,由婚慶公司提供所有服務,在婚禮前兩週確定流程細節即可。可眼看離11月28日只剩一週,古小姐還沒接到婚慶公司電話。她撥打婚慶公司聯繫人朱小姐的電話才被告知,朱小姐已經辭職,婚宴服務需古小姐重新與公司聯繫。經瞭解,古小姐才發現,婚慶公司由於服務項目太多,隨着聯繫人辭職,竟然忘了自己的婚宴服務。
原本指望婚慶公司一條龍服務,最後變成新人事事親爲的情況並不罕見,原因在於婚慶公司超額接單。某婚慶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一般婚慶公司就二三十名員工,每天最多承擔五六場婚禮,但新人們眼中的“黃道吉日”數量有限,所以很多公司都超負荷運行,一天負責九、十場婚禮的大有人在。在這種情況下,難免會產生顧此失彼的情況。
可要求新人們掌握婚慶公司的業務情況,並不現實。建議嘗試對婚慶公司實施服務備案制度,要求企業將服務內容向行業協會和相關部門備案,有關方面根據企業規模判斷合同量,必要時對企業進行干預,從而維護新人們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