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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連續報道的『童工失去4根手指』案又有新進展,昨天勞動監察部門認定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事實存在,並向該單位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而且小東的傷殘鑒定將於本周四進行。
得知這一消息的小東表示,希望單位能盡快與他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之後想回四川老家和爺爺奶奶一起生活。
19日見報當天,河西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領導召集勞動監察、工傷、仲裁等部門人員研究了處理辦法,同時市勞動保障監察總隊也非常關注此事。11月20日,該局監察科科長秘林帶領工作人員來到小東所在單位。
經調查,該局工作人員確認,小東確系童工,單位僱傭小東是一種明顯的違法行為。工作人員認為,該單位在僱傭工人時,有審查其身份的義務。如未盡審查義務,後果應由單位承擔。
查明事實後,勞動監察人員根據國家《禁止使用童工的規定》,於昨天對用工單位下達了《天津市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罰告知書》。根據該規定,使用童工的單位處以每人每月5000元的罰款。小東工作近3個月,監察人員決定,對用工處以1.5萬元的罰款。昨天上午,市總隊和河西監察人員一起將處罰告知書送到小東的單位。由於老板不在,單位一名經理在告知書上簽了字。監察人員講明,如有異議可以在三日內進行申辯和申請聽證。逾期不申請,視為放棄該權利。據介紹,河西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時責成該局工傷科幫助小東進行傷殘鑒定,鑒定將在本周四進行。監察科科長秘林告訴記者,傷殘鑒定之後,他們將力促小東和單位達成賠償協議。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協議,該局仲裁部門會先期介入。
小東聽到消息後說,希望單位能盡快與他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這些天來他想了很多,父母已經離異了,自己右手又殘廢了,今後肯定會遇到一定困難。事情解決後,他想回四川老家和爺爺奶奶一起生活,以後或許能做個小買賣。
單位表示接受處罰
依據法律進行賠償
在處罰告知書上簽字後,用工單位的郭經理表示服從處罰,不准備申請聽證。他表示,單位的確不是故意僱傭童工的,只是因為當初年齡審查不嚴格。對於賠償問題,郭經理表示,單位會依照法律規定對小東進行賠償。小東的父親當初要求賠償50萬元,這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工傷鑒定後,單位將與小東的代理人進行協商。如果達成一致,單位將給付小東賠償款。如不能達成協議,他們希望通過仲裁來解決問題。(記者張家民通訊員晁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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