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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表決通過關於召開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決定,省十一屆人大三次會議將於2010年1月26日在杭州召開。
會議分別表決通過省人大6個專門委員會關於省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和『一府兩院』關於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情況的報告。
會議表決通過《浙江省殘疾人保障條例》、《浙江省義務教育條例》、《浙江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表決通過關於廢止《浙江省公路養路費征收管理條例》等7件地方性法規和關於修改22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表決通過杭州、寧波兩市報批的3件法規。
會議還表決通過有關人事任免事項。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永明主持會議。他在閉會前的講話中指出,當前,省人大常委會要繼續抓好立法和法規清理工作,思考謀劃明年立法工作,抓緊制定2010年常委會立法計劃,同時,要堅持立改廢相結合,及時修改完善不符合科學發展要求的法規,努力使地方性法規更好地適應我省經濟社會不斷發展的要求。要更加注重在提高監督實效上下功夫,加強對專項工作報告審議意見的跟蹤落實。切實處理好代表議案和建議,把執行代表建議重點督辦工作規定與謀劃明年代表工作結合起來。要全面啟動省十一屆人大三次會議的各項組織籌備工作,明確責任、落實分工,抓緊做好各項籌備工作,確保大會順利召開。
其他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出席會議。省政府有關副省長、省高級法院、省檢察院有關負責人等列席會議。5名省人大代表列席會議,10位公民旁聽會議。
會後,省人大常委會舉辦了紀念地方人大設立常委會30周年專題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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