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連日來,統一和農夫山泉的3款飲料被指總砷(俗稱砒霜)超標,“不能食用”的新聞,是又一起牽動民心的食品安全事件。
但令人倒胃的是,公衆對於真相的急切渴求,卻陷入到了企業與各檢驗部門之間自說自話的紛爭之中。最新的消息是,據《中國青年報》報道,農夫山泉在其新聞發佈會上稱,打算狀告海口工商局,估計索賠將達10億元以上。因爲,充滿悲情的農夫山泉覺得,其在經歷了6月“水源門”和8月“假捐門”之後,如今的“砒霜門”事件,是由“強人在幕後操縱與策劃的”。
那麼,農夫山泉到底是有點甜,還是有點毒?在食品的質量檢測上,公衆永遠是“無知”的,所以他們天然處在一種信息不對稱狀態,等待着“被告知”。也正因此,公衆的理性選擇就是,一方面暫不購買,另一方面等待真相的水落石出。因此說,負有告知職責的質量檢驗機關,如果不尊重事實的真相,或者因自身檢驗的失誤,發佈了虛假信息,那麼對公衆、企業和自身信用的損失是不可彌補的。
由此,通過還原整個“砒霜門”事件,有必要引申出如下幾個問題:首次,依據《食品安全法》,對流通環節食品的檢驗,應由有資質的檢驗機構取樣完成,並由衛生行政部門發佈食品安全警示信息。但此事件中,海口工商局自行抽樣送檢,併發布警示信息,其爲何要越俎代庖呢?其次,即使檢驗結果出來後,被檢驗方若認爲有異議可申請複檢,但爲何農夫山泉的兩次複檢申請沒有得到回覆呢?最後,農夫山泉給廣州送檢的產品生產日期與被海口工商局取樣的產品日期不同,爲何農夫山泉要錯開日期呢?
企業與各檢驗部門之間的“神仙打架”,只能使事件離真相越來越遠,而最終受傷害的還是公衆。嚴格意義上講,不按照法定程序行使的行政行爲,即使有着正當的理由,也會使其合法性打折扣。但事關食品安全的檢驗,必須依據最嚴格要求來實施,既不使企業乘虛而入,也不能以不負責任的檢驗來誤導輿論。文/王海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