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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納稅,相信每個人都不會陌生,但在我國,納稅人在依法納稅的同時,還擁有哪些權利和義務?這恐怕很少有人能說得清楚了。日前,國家稅務總局在網站上發佈了《關於納稅人權利與義務的公告》,首次對我國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進行了明確的告知(詳情鏈接本報38版)。
此前,根據媒體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大多數人都不清楚納稅人究竟擁有哪些權利。不僅如此,在一些省市稅務機關網站稅務知識欄目裏,對這個問題的解釋也是說法不一,甚至相差甚遠。而在這份公告中,國稅總局通過對散落在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和相關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中的相關規定進行“歸攏”,明確告知了我國納稅人依法享有知情權、保密權、稅收監督權等十四項權利,同時負有按時、如實申報,按時繳納稅款等十項義務。
除了翔實的內容之外,這份公告還與我們慣常讀到的政府公文有着明顯的不同。首先,這篇公文采用了書信體的行文方式,語調溫和親切;其次,通篇的語言非常通俗,完全有別於其他法律法規那種生硬的表述風格;而最重要的一點,則是全文凡是涉及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的地方,一律採用了“您”這個尊稱,涉及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的,則採用了“我們”這樣的稱謂。
將納稅人稱爲“您”的背後,一方面可以理解爲國家稅務總局作爲國家行政機關對於納稅人的一種尊重,同時,也可以理解爲在一定意義上指明瞭政府與納稅人的正確關係。按照現代國家理念,政府的權力是集合了納稅人的意志進行公共事務管理,同時也需要納稅人以交稅的形式來提供資金維持運轉。可以說,如果離開了納稅人這個“衣食父母”,政府便會失去行使權力的物質基礎。舉個例子,美國洛杉磯市政府在爲邁克爾·傑克遜舉辦公衆悼念活動時,由於動用了140萬美元的“鉅款”,而遭到了加州特別是洛杉磯的納稅人“憑什麼埋單”的質疑。最後,州長施瓦辛格不得不站出來表態,警告加州政府今後要精打細算以換取民衆的支持。
而在我國,近年來有關個人所得稅的探討與爭論也一直不絕於耳,關於個稅的新聞頻頻陷入被媒體和網友“質疑”的怪圈,甚至正常的“嚴格依法徵稅”也會引來懷疑與擔心的聲音。這種情況屢屢出現,從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國個稅的法規和徵管工作還沒有被廣大公衆所瞭解,例如甚至沒人能算得清自己每個月究竟要繳納多少稅款?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各種條條框框、相對晦澀的政策文件更需要權威部門來及時解讀和正確宣傳,只有在一種透明清晰的狀態之下,納稅人的積極性才能夠被調動起來。
昨天,包括本報在內的國內媒體,都刊發了新華社一篇名爲“個稅政策緣何引來‘質疑’不斷”的文章,文中指出,我國目前的稅收徵管工作還沒有讓廣大納稅人充分感受到稅法對公民的尊重。在西方一些國家,稅務的根本理念就是爲納稅人服務,而周到、細緻、人性化的納稅服務也爲納稅人積極納稅創造了條件。文章建議我國的稅收徵管部門,也理應更多地關注提升稅收徵管環節的管理水平,這也許是國稅總局此次態度轉變的一個解釋。(朱胥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