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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從根本上解決高層居民用戶吃水難問題,天津市積極啟動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增建景觀式供水設施,結合實施多項舉措,使水質得到顯著改善。今年已經改造400處高層供水設施,使廣大市民受益。
據介紹,由於供水壓力客觀條件的限制,建築物高度超過六層的,需要通過二次供水設施加壓。由於二次供水設施的建設單位不同,高層建築物的所有人不同,『產權人管理』的機制使一些二次供水設施的管理長期處於無序狀態,責任主體不清,互相推諉,影響了二次供水設施的正常維護和使用。
按照規定,二次供水設施的管理和維護責任區分是:一、新建居民住宅的二次供水設施,在建成後,由建設單位將產權移交供水企業,由供水企業統一管理。二、原有居民住宅的二次供水設施,由於產權情況和二次供水設施狀況比較復雜,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產權移交和管理辦法。三、其他非住宅高層建築的二次供水設施,仍然由產權人負責管理和維護;產權人無力管理和進行維護的,也可以委托供水企業進行管理。
二次供水設施管理單位應當保證二次供水設施完好,保證水質、水壓合格。在設施發生故障時,應當立即進行搶修。二次供水設施管理單位應當每半年對二次供水設施進行清洗消毒,並委托市供水管理部門指定的專業檢測單位進行水質檢測,檢測結果向相關用戶公布。二次供水水質受到污染時,管理單位應當立即組織清洗消毒,並委托市供水管理部門指定的專業檢測單位進行水質檢測,檢測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二次供水設施檢修或者清洗消毒需要停水的,管理單位應當提前通知用戶。
按照有關規定,對二次供水水質不符合國家和天津市規定標准、發生故障不及時維修、不采取防污染措施和不按照規定對二次供水設施進行清洗消毒的行為,將進行行政處罰,即由供水管理部門責令二次供水設施管理單位限期改正,予以警告,並可處以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記者姜艷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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