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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12月06日訊
永嘉甌北浦西村原村支書葛某被殺案最近開庭審理,溫州市中院以搶劫罪判處三名凶手一人死刑、兩人無期徒刑。
今年2月21日傍晚,餘成、朱文龍、周國通商量搶劫撈錢,於是去超市買來三把水果刀,然後在甌北路上閑逛,一路尋找作案目標。
次日凌晨零時許,他們在一條小巷裡發現葛某從車庫停車出來,三人即衝上去攔住葛某,並將其按倒在地。葛某掙紮,餘成、周國通各持刀捅刺葛某背部一刀,朱文龍則從葛某身上搜取現金2100元、手機等財物。
在他們准備逃離現場時,葛某拉住朱文龍的右手,朱文龍用水果刀捅刺葛某右大腿一刀,葛某松手,三人逃之夭夭。
葛某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葛某左胸背部創口系致命傷,右肩部及右大腿創口未構成致命傷。2月22日,警方在瑞安將餘成、朱文龍抓獲。朱文龍向警方交代周國通在網吧上網,警方又據此抓獲周國通。
此三人均是江西鄱陽人,警方查明他們還曾在多次在甌北分別或結伙搶劫得手,其中餘成、周國通1月28日晚上10時在路上持刀威脅搶劫一婦女現金7000餘元,兩犯交代,這次搶劫得手後讓他們感覺『溫州人隨身都帶很多錢,以後更想搶劫』。
警方提醒大家,年底將近,犯罪分子分子蠢蠢欲動,大家不要給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機。
市中院認為,餘成在搶劫過程中,持刀捅刺葛某背部並致其死亡,依法應予嚴懲;朱文龍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周國通,有重大立功情節,依法可以減輕處罰;周國通在犯罪時未滿18周歲,依法應當從輕處罰。市中院判處餘成死刑,朱文龍、周國通無期徒刑。
據溫州晚報 作者索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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