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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國內多家互聯網站關於『貧困縣女檢察長和她的名車』『豪車檢察長蓋豪華辦公樓』的熱帖,內蒙古自治區阿榮旗紀委12月4日公布的調查結果顯示:女檢察長的『豪車』是從當地一家企業借用,檢察院新建辦公樓屬阿榮旗正常基礎設施建設。(12月6日《新聞晚報》)
內蒙古自治區阿榮旗紀委的調查結果,頗有以正視聽的意味,不僅推翻了『網友爆』,還為女檢察長正了名。更耐人尋味的是,還刻畫出了女檢察長的高風亮節、工作負責等品質。比如,2009年10月15日,劉麗潔乘坐的別克車在工作途中翻車,由於車損較重,送至齊齊哈爾市4S店修理。為了不影響正常工作,10月29日,阿榮旗人民檢察院向當地一家企業臨時借用了一輛大眾途銳牌越野車。
但是,內蒙古自治區阿榮旗紀委所公布的這一調查結果,越發讓人糊涂了。且不說沒有獨立第三方參與,公信力有多大,可信度有多高,還有幾個疑問。
其一,既然阿榮旗人民檢察院現有10輛檢察院公務用車,其中豐田越野、別克、索納塔等4輛車系2007年10月劉麗潔擔任檢察長後購置,那麼女檢察長的車輛損壞了,為何不用檢察院的其他公務用車,反而捨近求遠?
其二,大眾途銳牌越野車近百萬元,如此豪華的車,這家企業為何肯借予女檢察長?有網友感嘆,『我怎麼就和別人借不到好車呢?』有網友追問,『如此豪華車,竟然是從企業借用,請問檢察長與企業是什麼關系。是個人交情還是關系單位?』還有網友猜測,『原本就是送的,現在被人曝光了,改成借的』。這種可能也不是沒有。
再說,即便是借,企業為啥把好車甘願借給女檢察長,是否有所求?而吃人嘴短、拿人手軟,女檢察車借了企業的車,就這樣白借不成?有人算了一筆賬,一輛百萬豪車,每年折舊費20萬元,每月1.6萬,使用2個月,等於索賄3萬多,符合現行法律的索賄規定。這種思考角度,值得相關部門考慮。
其三,身為國家公職人員,檢察長難道不知道不能借企業的車嗎?早在上個世紀90年代,中紀委就多次發文,不准利用職權向企業、下屬單位換車、借車和攤派款項買車;利用職權向企業、下屬單位調換、借用和攤派款項購買的各種機動車輛,屬調換、借用的,必須歸還原單位;不主動檢查糾正的,令其限期糾正,並給予有關領導乾部黨紀政紀處分。
除了這三點,還有一處值得追問,阿榮旗人民檢察院有工作人員59人,現有辦公樓面積3200平方米。審計署原審計長李金華說,中國公務員的人均辦公面積是『世界第一』。看來,阿榮旗人民檢察院的辦公大樓為李金華的判斷提供了堅實注腳。
面對『網友爆』,相關部門出面回應是必要的,但回應應該更公開透明,比如具體怎麼調查的,企業和女檢察長、檢察院有無關系等等,都需要詳盡地公之於眾。否則,只是輕巧的辯解,只是為了顛覆網友爆料,只是找一些不能說服人的理由,恐怕效果只會適得其反。(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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