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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則《讀初中要選形象》的帖子出現在樂山新聞網海棠社區,發帖人稱:『今天我遇到個稀奇事,樂山八中的一名女學生因為個子高、愛運動、留短發、穿男裝竟然被老師分到男宿捨,要改變了形象纔能讀書。該女生纔13歲,175厘米高,現在已經被老師剝奪了受教育的權利,已經兩個月沒有讀書了。』
昨日,記者輾轉采訪到當事女生和她的家長,女生說,自從9月9日下午離開學校到現在,她便再沒能走進課堂。
對此,學校認為,『鑒於對孩子的成長負責,以及對班上其他同學成長負責的態度,學校建議其轉學,換一個學習環境。』
報到點名問其性別她稱自己是男生
昨日,記者聯系上帖子中所說的女生程琳(化名)。程琳的母親李安玉說,由於他們的戶口至今還在峨邊,夫妻倆在樂山打工,按照相關規定,為了不繳納擇校費,程琳只能就讀樂山市市中區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定點就讀學校———樂山八中。今年6月9日,她帶著女兒前往樂山八中預報名,當時老師登記了孩子的性別、家庭住址和電話。8月30日,母女倆到學校報到。
『1日,班主任毛老師在點名時突然問我是男生還是女生,這讓我很尷尬,我便開玩笑說我是男生。』程琳說,2日老師開始分宿捨,『她把我分到男生宿捨,我又不好說,只好喊一個徐同學把我的被子拿到宿捨裡。』接下來的一周,由於學校的水管出問題,程琳都是回家住的。
『9月7日,我們要開始住校了。我有些害怕,又不知道該怎樣給老師說,當天晚上晚自習後我和一個男生就到學校附近的一個網吧上通宵網。』程琳說,8日晚自習後,由於門衛不讓她外出,她只好翻牆出校又去上通宵網。程琳說,為了避免上廁所的尷尬,她每天都不敢喝水。有時實在憋急了就跑到附近的網吧去『方便』。
9月9日下午,母親李安玉接到班主任的電話後趕到學校,『老師建議她轉學,我只好把她領回了家。』算起來,程琳在樂山八中共上了6天半的課。之後,李安玉帶著女兒又跑了城區多所學校,但聽說她沒有樂山的戶口以及轉學的原因後,沒有學校願意接收。
采訪中,程琳的家人也承認,由於程琳個子高,加上平時穿的都是運動服,每次打球後頭發都是濕漉漉的,所以她一直都留短發,『她一直就像個男孩一樣,大大咧咧的。』
『我還是想回學校讀書,我願意向學校和老師認錯。』程琳說。
班主任:我問了多次,她都稱自己是男生
昨日,程琳的班主任毛麗娟拿出一份七年級一班的原始花名冊,記者看到,在程琳的名字後邊老師寫了個『男』字,『這是我反復詢問後寫的,我也怕弄錯了。』毛老師說,9月1日程琳以女生身份分到七年級一班,初到班上,她就和男生玩在一起,因為個子較高,打扮像男生,在初次點名時,她就問程琳是否是女生,程琳非常嚴肅認真地說:『我是男生。』『我又問「是不是哦,不會錯吧」,她說「誰會拿這些開玩笑」。』
毛老師說,她當時就有點迷惑,就向程琳詢問家長電話號碼,連續打了兩天電話都打不通。這期間,她也在反復催收戶口本復印件,可程琳總說忘記了。9月4日的家長會,程琳的家長也沒來參加。
『我問了多次,她都稱自己是男生,還說「老師你太傷我自尊了!」』毛老師說,她曾經提出看是否有辦法在不傷自尊的情況下證明程琳性別,但程琳再次以各種理由說自己是男生。之後,由學校出面向她曾就讀的小學詢問情況,方知她是女生。
關於老師將程琳分到男生宿捨的說法,毛老師說,學生都是根據性別自己到男女生宿捨找生活老師安排宿捨,程琳是自己去的男生宿捨。至於程琳所說的沒有在男生宿捨住宿過的說法,由於昨日是周末,記者未能采訪到她所在班級的同學。
在毛老師出示的一份《關於對程琳同學勸其轉學的情況說明》上寫著:『在樂山八中就讀期間,程琳同學主動把自己安在男生寢室,和男生一起上廁所,其隱瞞性別的行為在班上及學校造成了惡劣的影響。如果她在學校繼續就讀,對本人及其他同學成長不利。鑒於對孩子的成長負責,免於以後受到同學的嘲笑和戲弄而帶來心理負擔和後果;同時對班上其他同學成長負責,學校建議其轉學,換一個學習環境。』
校長曹樹林說:『學校對這個事很重視。我們不是不讓她讀書,無論什麼情況下,書是必須要讀的。但從目前情況看來,從保護該同學的角度出發,我們建議其轉學,以她真實的女生身份出現,過上正常的學習生活。』
心理專家:學校的做法有一定道理
昨日,樂山師范學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徐建奇表示,對學校建議其轉學的做法,徐建奇認為,學校的做法還是有一定道理,不存在歧視該生的問題,但學校也應該加強學生健康教育,教師也應該具備相應的心理健康教育常識,同時全社會也應該共同關注中小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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