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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僅對兩個官員給以警告處分很明顯是避重就輕,這樣的問責結果純粹是搪塞民意。』
『數量眾多的『鉤子』與交通執法人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栽贓陷害大量車主,騙取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情節十分嚴重,已涉嫌詐騙罪。上海市政府應當組成專案組進行調查,並對近年來上海市18個區縣查獲非法運營車輛的所有案件重新核查。』
備受關注的浦東新區『孫中界事件』有了最新的進展。昨天,上海市監察局在上海市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浦東新區副區長陸月星、上海市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吳福康,因對10月20日對外發布『孫中界事件』錯誤調查結論負有領導責任,被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未核查發布錯誤結論
今年10月14日,浦東新區發生了原南匯城市交通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對駕駛員孫中界非正常執法取證的事件,引起社會廣泛質疑。10月17日,上海市政府明確要求浦東新區政府對此事件進行全面調查,並將調查結果向社會公開。
《上海市監察局關於給予陸月星行政警告處分的決定》和《上海市監察局關於給予吳福康行政警告處分的決定》中稱,陸月星作為浦東新區負責『10·14』事件處理的副區長,沒有對該事件的事實真相進行深入核查,輕信了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該事件的情況報告,並同意在該局情況報告的基礎上撰寫向社會公布的新聞稿。
誤導公眾損害政府形象
吳福康作為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主要領導,對『10·14』事件的事實真相沒有深入實際進行核查,輕信基層執法大隊對該事件的情況報告,並在浦東新區五部門共同討論的新聞統發稿上簽字。
10月20日,這份與事實真相不符的新聞稿向社會正式公布,以致誤導了社會公眾,損害了政府形象。
10月26日,浦東新區政府舉行新聞通氣會,通報關於『10·14』事件的調查報告和區政府關於此事件的處理意見,認為有關部門在執法過程中使用了不正當取證手段,10月20日公布的結論與事實不符,為此向社會公眾作出公開道歉,同時啟動相應的問責程序。
處分決定認為,陸月星作為浦東新區分管建設交通、住房、環保市容等工作和具體負責『10·14』事件處理的副區長,吳福康作為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對向新聞媒體發布『10·14』事件的錯誤調查結論負有領導責任。
-反應
孫中界律師:問責搪塞民意
認為上海應重新核查近年來查獲非法運營車輛所有案件
昨日,孫中界律師郝勁松聽聞浦東新區副區長陸月星、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吳福康被行政警告處分後,他表示『頗感震驚』。
據了解,孫中界被釣魚執法案不是個別現象,有媒體報道稱,上海每年有不少車輛被『釣鉤』執法。
對於昨天的處分,郝勁松說,僅僅對兩個官員給以警告處分很明顯是避重就輕,這樣的問責結果純粹是搪塞民意。
郝勁松說,根據刑法第266條,數量眾多的『鉤子』與交通執法人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栽贓陷害大量車主,騙取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情節十分嚴重,已涉嫌詐騙罪。上海市政府應當組成專案組進行調查,並對近年來上海市18個區縣查獲非法運營車輛的所有案件重新核查。
昨晚,孫中界說,其斷指受傷,浦東新區政府尚未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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