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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從2010年1月起,本市將提高城鎮職工的門診、住院和大額醫療救助等3項補助標准,提高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保障水平。
據悉,從明年開始城鎮職工的門(急)診大額醫療費補助最高支付限額由原來的5000元提高到5500元,將按照年齡確定報銷比例改為按照醫院級別確定報銷比例,統一職工和退休人員的報銷比例。具體標准為:三級醫院報銷55%,二級醫院報銷65%,一級醫院報銷75%;將城鎮職工住院醫療費用最高支付限額由5.5萬元提高到15萬元,其中住院起付標准以上至5.5萬元以下的醫療費用,職工報銷85%、退休人員報銷90%;5.5萬元以上至15萬元以下的醫療費用,職工和退休人員報銷80%;調整大額醫療費救助最高支付限額,提高醫療保險待遇水平,將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費救助標准由5.5萬元至25萬元提高到15萬元至30萬元,報銷比例為80%,參保退休人員大額醫療救助費年繳費標准由230元調整為300元。
同時,本市還調整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管理辦法,從2010年1月份開始,新劃入個人賬戶的資金專項用於支付個人的醫療費用,個人賬戶資金專項用於醫療消費,不能支取現金,2010年以前已經注入個人賬戶的資金,仍由參保人員自行支配使用。同時本市實施政策將困難企業退休人員享受醫療保險待遇與單位繳費脫鉤,被認定的困難企業退休人員,生產經營嚴重困難的區縣屬企業退休人員,以及已經實施破產、撤銷或因其他原因終止的企業退休人員,可享受住院、門(急)診、門診特殊病和大額醫療費救助待遇,但不設立個人賬戶,本人仍按規定繳納大額醫療救助費。 (記者楊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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