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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8日),讀者撥打本報熱線反映,天津市河北區月牙河道上禁止機動車停靠的交通標志牌被人轉動90度,扭向人行道一側。不遠處一些交通標志牌也遭損毀。
記者在月牙河道上看到,500米路段內豎著四五塊交通標志牌,都不同程度受損,不是牌面卷曲就是朝向改變。靖江路與月牙河道交口處禁停標志牌被扭向人行道方向,機動車駕駛員很難看到指示內容,標志牌形同虛設。
記者看到,就在一塊禁停標志牌下停著4輛公交車,標志牌一邊卷起。
據一位司機介紹,一些『個子較高』的車輛停靠在路邊容易被交通標志牌剮到,因此有人將交通標志牌一邊用鉗子卷起,有人則乾脆讓標志牌90度轉身朝向人行道一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可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追究刑事責任。(記者孫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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