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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上看,各方新聞媒體12月6日開始集中報道綁架事件,深圳市有關部門在12月6日即召開新聞發布會,回應可謂及時。但在網絡上,11月開始就有了相關言論,而有關部門更是在11月23日就啟動了專項行動治理。
深圳學生頻遭綁架
深圳中小學生頻遭綁架的傳言在11月開始流傳,一股恐慌的情緒通過網絡彌漫開來。
11月14日,自稱受害者家屬朋友的網民『wangjenny』在深圳房地產信息網論壇發表題為『孩子,天堂的路,你走好(送給被綁匪殘害的晨晨)』的帖子。該帖子頂帖數量高達1071條,近千網友看後唏噓不已。
11月26日,一則名為『聽說園嶺(系深圳福田區園嶺小學)有個小朋友被綁架了』的帖子出現在百度園嶺小學貼吧。據網友透露,11月17日,福田區園嶺小學一分部五年級九班學生陳豪上學途中遭人綁架。事後家人報警,警方不久破案,並拘捕1名男子。不幸的是,陳豪已慘遭殺害。
網帖透露,案發現場慘不忍睹,凶手疑為死者家長的朋友。目前,該校一學生家長向媒體證實,學校確有通報一名學生遭綁架撕票,為了防止學生恐慌,老師只稱該學生已經轉學。
『綁匪專門在知名學校門口蹲點,看誰用豪華轎車接送小孩就伺機綁架』;『聽說綁匪是開著面包車,隨便抓人,只要周圍人少,拉上去就跑了』;『被救出來的小學生就是因為乖纔幸免於難,後來被綁的那個小孩太調皮,綁匪就撕票了』,部分網友言之鑿鑿,並附上相關提示語表示對學生安全的關切。
記者通過網絡搜索發現,今年下半年以來,有關深圳學生遭綁架的消息陸續出現在眾多網絡論壇上。
紅嶺中學家長馬女士表示,此前,她從來沒有上手機看新聞的習慣,自從綁架案成為同事間談論的熱點話題後,她也給自己的手機定制了新聞內容。馬女士發現,與網上廣泛討論綁架事件不同,在12月6日之前,見諸本地媒體的報道幾乎沒有。
林林總總,由於沒有權威的消息公布,讓綁架案在深圳地區越發撲朔迷離。
媒體集中報道與民間自衛
從12月6日開始,部分媒體的報道使得關於綁架的傳言到達頂峰。
12月6日,香港文匯網報道,近日深圳接連發生多宗以小學生為目標的綁架案件。報道以記者走訪的調查形式,證實了至少有兩名小學生被綁後慘遭撕票,而其中1人更是在父母交付50萬美元贖金後被殺害。報道提到,深圳警方至今尚未公布該類案件的消息。
12月7日,香港大公報報道,深圳市一所有港人子女就讀的高級中學亦傳出一宗綁架案,一名中學生日前在放學途中被三名男子強行綁架上車,但幸得警方三天內迅速破案,拘捕兩名疑犯,肉票得以獲救。
12月7日,從電視臺到紙媒,深圳本地媒體廣泛開始跟進報道綁架傳言。
與此同時,深圳一些學校也向家長發出了短信預警,部分家長也有意識地加強了防范措施。
深圳市福田區新洲小學一家長表示,他們收到過來自校方的短信通知,稱近期有人在校門口拿公仔、小賽車等玩具引誘學生,校方要求家長配合學校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
12月7日下午,記者在園嶺小學放學高峰期間守候發現,前來接小孩放學的家長已經擠滿了門前的道路。據部分家長解釋,目前他們也僅僅是知道『學生遭綁架』的事情,但具體不清楚涉事的是哪所學校,不知道遭綁架孩子的情況,也不知道綁匪綁架的具體原因。
目前家長獲悉學生不安全信息的來源主要是三個途徑,一是通過朋友間轉發的短信,二是通過網絡搜索出的信息,三是學校零碎透露的消息。『難道真的有綁架團伙出現在深圳,他們為什麼作案,是有針對性的還是隨機的』?
傳言頻出前警方已行動
媒體的報道在某種程度上引發了深圳警方的回應。
深圳市公安局在12月6日召開新聞發布會,稱『為維護學校周邊治安、交通秩序,提高中小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深圳市公安局各部門、各警種密切配合,從11月23日起至寒假前,在全市開展為期80天的維護校園周邊秩序的專項行動』。
根據深圳警方介紹,各級公安機關將對轄區內的學校、幼兒園、大型住宅區、高檔住宅區及周邊出租屋、治安復雜場所進行疏理排查的基礎上,著力完善學校和重點區域視頻監控系統以及校園周邊道路交通標識;同時建立警、校情況通報制度,定期通報轄區社會治安和校園安全情況,加強安全防范。
警方表示已將校園安全納入大查控體系,強化校園周邊重點區域日常巡邏查控,打擊現行犯罪,維護校園周邊良好的治安秩序。此外,由警方編寫的《校園安全防范指導》和《學生安全防范教育手冊》即將發到學生和家長手中。
對於關於近期風傳的深圳中小學生遭綁架案,深圳市公安局宣傳處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有關媒體報道的綁架案件均發生在較早之前,對於今年以來綁架案件的發案率、警方的偵破情況、綁匪的作案動機以及家長能夠采取的防范措施等問題,對方表示要請示領導後纔能作出回應。
12月8日,深圳市公安局向記者通報,深圳市公安局在今年下半年的系列行動中,已經破獲了10月份以來發生的3起綁架學生案件,抓獲嫌疑人6名。
據悉,今年下半年以來,針對金融危機影響給社會治安帶來的新情況和校園周邊侵犯學生違法犯罪的問題,深圳警方組織開展了『粵安09』重點打擊專項行動、全市集中清查行動和大巡邏大查控等系列行動,並把校園周邊治安環境的整治和嚴厲打擊侵害學生違法犯罪作為行動重點。
深圳市警方和教育部門提示,學生放學後要按時回家,即便是熟人也不要單獨與其外出,如發現可疑人員和情況,應及時向家長、老師報告,並向『110』舉報。
記者注意到,上述3起已經破獲的綁架案,媒體均已報道。但對於媒體提到的其他綁架案件,深圳公安局沒有提及。
信息公開如何處理『流言』?
隨著信息的不斷公開,深圳市有關部門加大宣傳力度,民眾的恐慌心理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對於深圳這個率先將行政問責引入政府新聞發布工作中的城市來說,如何更好地發布信息,也引發專家的熱議。
2009年9月,《深圳市人民政府新聞發布工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頒布,該《辦法》於12月1日起生效實施。
《辦法》規定,發布信息應『快速、主動、准確』,對政府主動發布的常規信息,將在該信息審定完後7個工作日內組織新聞發布,對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和有可能發生的影響公眾生活的事件,將在啟動事件處置預案120分鍾內發布已掌握的基本信息。
《辦法》強調,只要是公眾關心、媒體關注的民生事務,就應成為政府關切、回應和發布的內容。
表面上看,各方新聞媒體12月6日開始集中報道綁架事件,深圳市有關部門在12月6日即召開新聞發布會,回應可謂及時。但在網絡上,11月開始就有了相關言論,而有關部門更是在11月23日就啟動了專項行動治理。
提前開展的行動,無法制止後面的傳言,權威部門在信息發布上似乎又滯後了。
深圳大學當代中國政治研究所副教授汪永成表示,如果案件還處於偵查階段,多數情況下,公安部門是有權采取保密態度的,但是當案件已經發展成為公眾普遍關注的問題時,公安機關就有義務披露案件真相。
有專家指出,對於具有流言性質的一些事件,如何定義『重大』,如何防范,有關部門應該改變觀念,有些問題在特定環境下,容易引發社會共鳴,從而造成恐慌,但卻可能不是很明顯的重大事件,這個時候,能采取常規的處理方式嗎?
一名北京大學教授就表示,目前很多城市遇到類似綁架案等容易導致社會恐慌的事件時,一般都采取了保密的做法,這種做法其實是不太妥當的。
該專家介紹,任何案件只要沒有涉及到國家機密或地方政府機密,公安部門應該及時公開案件發展情況和調查結果。這樣做一方面有利於社會穩定,另一方面維護了公眾的知情權,同時還有利於案件的偵破,並且可以預防同樣案例再次發生。如果信息不公開,百姓不知情,就可能導致各種傳言的產生,更容易導致公眾恐慌,不利於社會穩定,政府還會陷入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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