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記者從遼寧省委赴阜新指導小組獲悉,上官宏祥通過書面和網上舉報阜新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於洋等人『吸毒、強奸、聚眾淫亂』案的事實已調查清楚。上官宏祥捏造事實、涉嫌誣告陷害罪,已於12月8日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據介紹,從今年10月份開始,遼寧阜新市海州區人大代表上官宏祥分別向中紀委、國務院法制辦等部門郵寄舉報信,並在網上實名舉報和發布文章,舉報阜新市政法委副書記於洋等人聚眾吸毒、淫亂,在網上公布了幾名當事人的錄音及『自述』等證據,並稱保留了於洋等人淫亂時的物證。隨著舉報文章在網上的傳播,這一消息迅速成為網民議論的熱點,部分報刊也紛紛轉載。
據指導小組介紹,舉報人上官宏祥今年48歲,私營企業主,阜新海洲區人大代表。1978年因盜竊被勞動教養2年,1985年因盜竊被判有期徒刑4年,2001年12月因犯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指導小組在介紹上官宏祥犯罪動機時說,經調查,2001年於洋在擔任阜新蒙古族自治縣公安局長期間根據省公安廳的部署,依法打掉了以上官宏祥為首的惡勢力團伙。此事引起上官宏祥對於洋的仇恨,並處心積慮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對於洋等人進行誣告陷害。
指導小組介紹,自10月21日以來,專案組相繼找到了舉報信中所涉及到的23名當事人進行了調查取證,約見了相關證人12人。所有當事人和證人均否認存在舉報信中所舉報的吸毒、強奸、聚眾淫亂的問題。
指導小組介紹了上官宏祥的犯罪經過:一是毆打威逼多名與其有兩性關系的婦女書寫舉報材料並錄音。據上官宏祥舉報材料中提到的楊文素、王丹、李靜等分別證實,上官宏祥從2008年1月到2009年8月,在不同時間和不同場合分別用毆打、威脅等手段強迫上述3人違心寫下文字材料並進行錄音,承認被於洋等人強奸並一起吸毒、淫亂。二是提供虛假的所謂於洋等人吸毒、強奸、聚眾淫亂的物證。針對上官宏祥提供舉報於洋所依據的『毛發、帶有精液的衛生紙及帶有精液和血的床單、女士內褲』等證據,經過遼寧省公安廳刑事科學研究所進行DNA比照等鑒定,這些物品上沒有於洋等人吸毒、強奸、聚眾淫亂的遺留物,與舉報事實完全不符。三是通過舉報信、網上發布信息等方式,虛張聲勢,誣告陷害。據介紹,2009年10月,上官宏祥與其情人尹東芳聯合給中紀委、國務院法制辦等部門郵寄舉報信,並在網上發布貼子。期間,又積極活動聯系媒體記者采訪上官宏祥,制造聲勢。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