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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元元生前照片(拍攝時間2002年,地點上海外灘)。
楊元元自殺所用的毛巾
楊元元生前書寫的申請書(向校方申請住房)。
- 『上海女研究生宿捨自殺』追蹤
昨日下午2時半許,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向自殺女碩士楊元元的母親望瑞玲開出一份16萬元的賠款條件,並要求對方承認校方無過錯。死者家屬反對校方賠償方案,並稱法學院一負責人威脅死者家屬。
校方派人與死者親屬談判
11月26日早上,上海海事大學2009級法學系研究生楊元元,被發現在宿捨衛生間內用毛巾上吊自殺。死者親屬稱,校方宿管員高華梅不讓楊母進宿捨,耽誤搶救時間,要求其當面向死者家屬認錯。隨後,校方否認上述指責。
楊元元自殺後,其舅望建華在暨南大學讀博的女兒將此事告訴了同學,同學將內容上傳天涯論壇。
事發後,雙方就賠償有過一輪談判。
望建華代表親屬方,要求校方賠償40萬元,『我覺得雙方的責任應當是對半的,學校說話太刺激元元,搶救階段耽誤時間造成死亡』。校方否認望建華的兩點指控,並拒絕40萬賠償。
12月9日,死者家屬方索賠降至35萬元,稱5萬元是死亡直接賠付,30萬元為望瑞玲買房。這一要求同樣被校方拒絕。
昨天,上海海事大學校方,派出七八人談判團,在該校招待所一樓門口的會客廳內,與死者母親望瑞玲和死者舅舅望建華姐弟商談賠償事宜。海大宣傳部長彭東凱稱,校方擔心望瑞玲簽過協議後反悔,於是通知了死者弟弟楊平平在內的其他親屬參與。
直至昨日下午,校方給出最終的賠付建議,賠償家屬16萬元,並要求家屬同意校方在自殺事件中『無任何責任』。
校方16萬元賠償,遭到了除楊母望瑞玲之外的所有親屬反對。經過3小時協商,校方同意,待今日死者弟弟楊平平到達上海後再簽協議。
『太低了,這不僅是錢的問題,而是學校認為他們沒有任何過錯,這筆錢屬於「人道主義」。』死者舅母曾衝進昨天的談判現場,坐在地上大哭。
法學院領導私下『細聊』
就在雙方談崩之後,校方談判代表之一的法學院黨總支書記高樹良拉著望建華,在招待所過道上告訴望建華,真的沒想到,其女兒和死者弟弟殺傷力如此之大,要求望建華簽署賠償協議。
『你知道她明後年怎麼畢業?我也不知道。我們學校現在還保留跟你女兒學校交流的權利,我只要一個電話過去,我不是說你女兒怎麼樣,她肯定,人家都看得懂的呀,到底這個誰在無聊,沒意思的。』高樹良隨後說,『大家都不要吵了,吵下去兩敗俱傷。』
死者弟弟表示憤慨
昨晚8時,死者弟弟楊平平致電記者稱,高樹良的言辭是在威脅家屬,並表示憤慨,稱將保留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釋疑
校方負責人是否說過沒有錢就不應該讀書?
學校宣傳部:他沒說過這話
9日晚,楊母告訴記者,自從楊元元生前向學校提交了和母親合住一間宿捨的申請後,前來會談此事的分管學生工作的黨總支副書記李希平對她說:『沒錢就不應該讀書』。
昨日下午,海大宣傳部長彭東凱說:『他(李希平)不可能說這樣的話,我很熟悉他,作為老師不可能這樣說。』
彭東凱說,楊元元剛入學2個月,性格上屬於有難不表之人,李希平可能不清楚她是困難學生。
彭稱,李希平事後告訴他,『我胸懷坦蕩,沒說過這樣的話。』
宿管員高華梅是否罵過死者母親?
學校宣傳部:她和死者沒仇
楊家指責,宿管員高華梅不讓楊母望瑞玲進寢室,並辱罵望為『鄉下人』,威脅再進宿捨就『不發學位證』,這種行為直接刺激了楊元元最終選擇自殺。
『高華梅是本地人,也是農民,她自己還怕被別人罵自己是「鄉下人」,她怎麼會罵人家是「鄉下人」。』彭東凱否認死者家屬的說法,『也許,她說過過激的話,但怎麼會造成正常人死亡?』
『一個宿管和她(楊元元)又沒仇。』彭東凱否認高華梅存在瞞報。
楊元元宿捨樓下,高華梅照片已被撤掉。
校方救治不及時?
學校宣傳部:發現時已無心跳
望瑞玲稱,在解救楊元元時,她還有心跳、體溫。她堅稱,高華梅為逃避責任,不及時告知,校方救治不及時,造成了女兒的死亡。
『我們發現時她已沒有心跳、體溫漸涼、瞳孔放大。』彭東凱說,前來救治的120還曾說,『這有什麼好救的』。
彭東凱介紹,當時參與救治的,有學校的保衛科、維修工和校醫,還有從事水上救治的專門人纔。
彭東凱強調,校方沒有專業資質,不能當場下死亡結論。
-回放
死者曾感慨知識無法改變命運
楊元元,湖北宜昌人,6歲父親去世,弟弟不滿四歲,母親將姐弟拉扯成人。1998年,楊元元考取武大,弟弟2000年也考取武大。因母親所在工廠搬遷,姐弟讀書,無錢購房,母親失所,只得與楊同住武大。死者考取上海海事大學研究生,帶母親到滬求學。無錢租房,楊向學校申請允母居住宿捨,未果。宿管員被指禁止其母進入宿捨。找房沒著落,楊元元5天5夜沒合眼,11月26日自殺。楊母回憶,事發前一天,楊元元曾說:『都說知識改變命運,我學了那麼多知識,也沒見有什麼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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