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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網12月12日消息:自從電動車的新國標公布以來,不少電動車主為自己的車是不是屬於國標范圍內的問題著急。記者獲悉,新國標針對的主要是電動車的生產廠商,而對於目前正在使用的電動車,相關人士表示,只要有牌照,同時沒有自行將電動車改裝,現有的電動車依然屬於非機動車范疇。
近日,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就電動車標准有關情況發布說明,新國標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裡以上的電動自行車,將稱為輕便電動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劃入機動車范疇』。此舉措一公布,不少電動車主開始惶惶不安,『那以後,騎電動車還要上機動車道行駛了?那多危險啊?』『騎電動車還要考駕照?』『要不要買交強險啊?』
針對市民們的種種疑問和惶恐,記者采訪了有關部門。業內人士說,『新國標針對的只是電動車的生產和銷售部門,至於電動車主,只要沒有對電動車進行改裝,同時也有牌照,新國標對他們的影響不大。』該人士表示,新國標所稱的電動自行車『整車重量低於40公斤、最高時速低於20公裡』的標准,首先是針對生產和銷售電動自行車的廠商,即從明年開始,不符合標准的電動車不能以『電動自行車』之名生產或銷售。而目前市面上的電動車,只要是合格廠商出廠的,基本上都能達標。『很多電動車上有一根最高限速線,是保證電動車的時速不超過20公裡的,只要沒有將這根線拆除,車的速度就不會高於20公裡。』該人士還表示,對於自行拆除了最高限速線的,或者對電動車進行改裝的,這樣的電動車一旦被查到,就要受到扣車、罰款的處罰。
此外,該業內人士還表示,目前新國標還只是在電動車的生產、銷售環節設置限制,對於明年元月1日以後,重量超過40公斤、時速超過20公裡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具體怎麼執法,還有待出臺新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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