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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賢者言:水至平而邪者取法,鏡至明而丑者無怒。
上海經濟適用房政策制訂過程中,始終貫穿了公開、公平、公正的理念。從設計無法瞞報的申請表,到選房時的公開搖號;從傾聽『夾心層』的住房訴求,到鼓勵群眾多渠道監督。陽光下的操作,每一步,都要經得起歷史的檢驗。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曾在一次調研中指出:『上海不能一邊是高樓大廈,一邊是危棚簡屋。我們要堅持執政為民的宗旨,花大力氣解決群眾的居住困難,全心全意做好這項工作。』一項好的政策,唯有透明公開,纔能得到群眾真心擁護;唯有程序公正,纔能保證貫徹落實到底。
打造民生工程的『樣板房』,上海經適房制度正在陽光下紮實推進。
傾聽:群眾最大程度參與『這裡可以放洗衣機,冰箱放那裡,我最喜歡廚衛全明!』昨天,在松江泗涇的經適房源基地中,家住徐匯區廣元路的徐亞萍仔細看了一套65.34平方米的房源,顯得有些激動:『和商品房沒什麼兩樣!本以為我這輩子沒希望住上這麼好的房子了,經適房政策讓我們看到了希望!』
制訂好、實施好經適房政策,事關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有利於上海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穩定。為此,韓正市長一再要求:『把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制定得更科學、更符合實際,制定得更符合上海的實際、更符合人民群眾的願望。』
群眾的事,群眾最有發言權。善於傾聽,纔能更貼近民心,順應民意。
這是一場前所未有的意見大征詢:去年12月30日至今年1月8日,經過一年多醞釀起草的《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試行辦法(征求意見稿)》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途徑,向市民廣泛征求意見。1800多萬人次的網站點擊率,相當於全上海每人都點擊了一次。3400多件書面意見和建議從各方湧來:『經濟適用房的有限產權比例,應當在購房之初就約定,並寫進合同』;『經濟適用房項目的公建配套設施應當與住房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經濟適用房應當允許租售並舉』……
今年6月24日,《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試行辦法》正式問世時,人們欣喜地發現,市民提出的合理化意見,已經被及時采納進管理辦法中。責任的分擔,利益的平衡,操作的可行,於細微處見真章。
透明:瞞報者無機可乘從本月18日起,符合條件的市民就可前往有關部門領取經適房的申請表。別看這份申請表,薄薄的只有幾張紙,每個問題都經過精心設計。將政策制訂得無隙可鑽,這也是對人民負責的一種態度。
經濟適用房屬於保障性政策住房,申請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在操作過程中,最大的難點就是鑒別申請材料的真偽。年齡、人口、住房面積、財產收入,有的數據一眼就能看明白,而有的卻相當隱蔽。如果有人故意瞞報,又沒有被查出,這不僅損害了符合條件者的權益,也會摧垮整個經適房政策體系的公平基礎。
過去,辨偽的方法通常是入戶調查,配以單位證明。結果呢?這種看似『眼見為實』的辦法效率極低,檢出率只有1%左右,魚龍混雜的現象難以避免。如今,一張小小的申請表就能讓謊言不攻自破。上海居民經濟狀況核對中心在建立各相關部門系統比對信息機制的同時,請專家團隊設計了這張申請表,每個問題看似平常,背後卻有嚴密的邏輯關系,逐一填寫的過程中,瞞報的數據就會不知不覺地露餡。
只有假的真不了,真正符合條件的市民,纔能放心享受到經適房政策的好處。
兩次審核結果都會公開,政策執行的每一步都向社會公布;不管何時何地,市民都可以通過電話、信箱、網絡舉報不實申請者;搖號排序的操作軟件程序早已封存,只有搖號時纔能當場啟封;政策執行的各個環節,分工、權限已明確界定,形成了工作人員相互監督的機制;市住房保障機構將要組織一支監督員隊伍,充當『啄木鳥』明查暗訪,了解申請者的近況,查詢家庭資產的變動情況。一旦查出有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不但要追究違規違紀的責任,而且要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開。
公共政策設計的科學性,讓人人機會均等。旨在解決社會矛盾的經適房制度,從源頭上避免了產生新的社會矛盾。
細節:不留下歷史欠賬上海城市的發展,不能以歷史欠賬的增加為代價。經適房制度的出臺,也要有科學發展的眼光,具有可持續性。
當初,經適房究竟用高質量還是低標准,也有意見分歧。有學者甚至提出,經適房不需要建獨用廁所。盡管經適房的建設標准定得低一點,政府可以少投入,而同樣的投入還能建更多的經適房。但從長遠看,市民對居住舒適的要求會越來越高,大規模低標准經適房有可能在未來成為城市難堪的『建築垃圾』。
此次亮相的『新凱家園』等三處房源,全部以『四高』小區質量標准建設,房型一房40平方米左右,兩房60平方米左右,廚房、衛生間、客廳、陽臺一應俱全,周邊公交、商業、教育等配套也已同步建成。
這樣的細節還有很多。經適房制度在實施過程中將不斷完善,避免『一刀切』的生硬,也有利於社會的和諧穩定。
試點期間,不少市民因略高於收入『27600元』、財產『7萬元』兩條標准線而被排除在門外。令人欣慰的是,這個准入門檻今後將逐步放寬。『前緊後松』,是經適房政策實施條件的需要,也是為了保證最困難家庭的優先權。
還有,生活千變萬化,如今歡歡喜喜搬進了經適房,今後若想轉讓或退出經適房,又該怎麼辦?政策已經考慮周全:非特殊原因,5年內不得轉讓經適房,轉讓時,住房保障機構有優先回購權,從而讓經適房的存量房源能有效地在合格申請者中流轉。
公開公平公正,符合百姓的願望。『陽光下』的關愛,纔是最溫暖人心的力量。
專題:上海樓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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