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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報熱線接到多位讀者反映,一些超市內的散裝食品有生產日期不清、保質期未標或臨近保質期的問題。一位有多年工作經驗的廠商駐超市促銷人員透露,臨近過期的大包裝食品拆開摻在散裝貨品中銷售是行業『普遍現象』,市民購買散裝食品一定要注意貨簽上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並保留購物小票。
大米保質期只1天
12月9日,本報熱線接到市民反映,稱家樂福超市海光寺店有一種散裝大米臨近過期還在銷售。記者在該超市散裝大米貨區看到,這些大米並沒有任何顯著生產日期提示牌。記者購買了一些這種超市標為『FP北方大米』的散裝大米,在機打價格簽上發現包裝日期和保質期同為『09-12-09』。記者發現,各大超市中的大米保質期並不統一。某些品牌大米保質期為半年或5個月,而一些精包裝的大米保質期可達1年。某品牌食品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受加工條件和包裝、貯存條件影響,大米一般保質期為3至12個月。
10日上午,超市負責人告訴記者,該批大米經過檢測未發現有害物質。目前這批臨近保質期的大米已全面下架,並將未售出的產品退回廠商,今後將加強進貨管理。
散裝食品標簽不規范
記者在本市幾家大型連鎖超市和部分社區超市調查發現,另一些散裝食品仍有出廠日期、保質期不明問題。記者在津淶道津淶花園津工超市發現,這裡每袋售價7元的自產速凍水餃僅在包裝袋上標明『豬肉芹菜』、『豬肉大蔥』等種類,並未在包裝上標明具體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在調查中記者發現,不少超市中帶有獨立包裝的散裝巧克力果凍、糖果、豆乾、牛肉乾等食品,在其獨立小包裝上大多見不到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一些大品牌的糖果食品纔會在獨立包裝上注明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在多數大型連鎖超市,散裝糖果價簽上基本都會注明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而一些個體超市只是標明產品的名稱和價格,其它信息沒見蹤影。
業內透露『散裝』內幕
有多年超市促銷經驗的劉女士向記者透露,散裝食品確實存在不少貓膩。『像糖果這類食品,每逢促銷、過節的時候,將臨近保質期的大袋產品拆包,摻在散裝產品中一起銷售,根本就看不出來。』劉女士說,按照行業一般規則,像飲料類產品,臨近保質期3個月左右的基本只能當『贈品』拋貨;牛奶臨近保質期一半時間的產品也多會變成促銷贈品,消費者買到後應優先喝掉這些『贈品』。
記者在質監局和工商部門了解到,根據《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食品經營者貯存散裝食品,應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記者趙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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