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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莊接受警方調查 資料圖片
主持人(董倩):
晚上好,歡迎您收看正在直播的《新聞1+1》。
一個頗有名氣的律師給當事人做辯護,結果卻把自己給弄進去了,這是昨天發生在重慶的一個事情。根據重慶市政府新聞辦發布的消息說,在重慶市打黑行動中被抓獲的某犯罪嫌疑人提供辯護的律師李莊昨天被重慶市檢查機關批捕。我們先通過一個短片了解一下事情的始末。
(播放短片)
解說:
李莊,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法易網2007年全國百強律師排行榜第二位。職業多年,曾為十餘名職務犯罪和暴力犯罪嫌疑人做無罪辯護,並使他們獲得無罪釋放,使近百名刑事案件被告得到從輕和減輕處罰。在重慶打黑案件中,李莊任犯罪嫌疑人龔剛模的辯護律師,現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根據《中國青年報》的報道,律師『造假門』事件的敗露,源於犯罪嫌疑人龔剛模的主動檢舉。
12月4日,龔剛模按響了報警鈴,表示有重要情況要說。他向辦案民警主動交代,他的妻子從北京請來了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莊、馬曉軍在與李馬二人的前後三次會面中,李莊向他面授了五招翻身秘術,這其中就包括串供、向法庭謊稱被刑訊逼供、向法庭提供虛假供,述予以翻供等方式。
龔剛模(犯罪嫌疑人):
他說我們被刑訊逼供沒有,被打沒有,他說話的時候都表現出一種暗示的語言和語氣,並且有那種眨眼睛的過程,暗示我,我就說被打了,被吊了,他說好,那就行了,他讓我在庭上說,在法庭上大聲地說,當我要提醒你的時候,要問你的時候,你就大聲說出來,而且要做動作,是怎麼吊的,吊了多少天。
解說:
除此之外,龔剛模供述,李莊還違反法律規定,向龔剛模透露的同案犯在逃的情況。
龔剛模
他說唐筱在逃,他說了一句,也是想暗示我,意思是我不要說得太多,就是這樣一個目的。
解說:
那麼,龔剛模為什麼檢舉自己的辯護律師呢?
龔剛模
我為什麼要檢舉這個事情上,我覺得他會去敲詐我家人的錢財,以及他自己可能會為了這個案子並沒有向我幾次提出過為我真正去辯護什麼,我覺得他可能是為了名利雙收,借這個案子自己來打造自己的名聲。到今天我還是相信,雖然我是涉黑案子,但是我相信人民法院,會給我公正的一個判決,我相信這一點,我不能一錯再錯了。
解說:根據《中青報》的報道,李莊的行為還不僅如此,他曾向龔剛模的親友表示,自己要組建一支『跨區域打撈隊』,為此已經在北京、成都、重慶等地聚集了一幫高人,而龔剛模的親友『撈人』心切,幾天之內就支付了245萬元給所謂的『跨區域打撈隊』。李莊則在得到錢後向北京同行發出『夠黑、人傻、錢多、速來』的手機短信。
對於案件的情況,今天我們也電話采訪的報道此事的《中青報》記者。
記者:
這兩天你也沒有接觸過李莊?
鄭琳(中國青年報記者):
還沒有接觸到。
記者:
還沒有接觸到。
鄭琳:
只看了一些卷宗。
記者:
咱們下一步的調查主要集中在什麼地方?
鄭琳:
當然我們還希望能夠訪到李莊,因為其它的與本案涉及的人都訪過,但是他本人沒有訪到,能不能爭取到現在也很難說,需要公安的支持。
解說:
現在,律師李莊已經被逮捕,對於這一事件,重慶政法系統的官員對《中青報》表示,類似李莊這樣的行為,實際上對當事人造成了二次傷害,而律師的尷尬作為和濫用潛規則,所造成的災難全由國家和民眾來承受,公信力弱化由政法機關來承受,從眾心理、潛規則衝擊著黨和政府的形象,讓黨和政府來埋單。
主持人:
今天我們演播室的嘉賓是中國政法大學的何兵教授。
何教授,剛纔我們也采訪到了報道這件事情的記者,我們通過這些目前情況的了解,律師已經被檢查機關批捕了,捕是捕了,但是他到底是什麼罪還沒有定。但是媒體現在我們看,用的標題叫做『重慶打黑,驚報律師造假門』,您覺得現在就用這個『律師造假門』時機是不是恰當的?
何兵(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我覺得用詞是不專業的,那個報道我看了。比如說,律師回北京,他說人家是潛回北京,因為你當時公安也沒有立案,人家回北京很正常。
第二個,律師跟被告人說,如果你證詞是真實的,你可能面臨著死刑的判決——實際上,律師准確地告知當事人你所面臨的法律風險是律師的基本義務。
主持人:這打個比方,是不是跟醫生告知病人,你得的到底是什麼病,怎麼治這有一比?
何兵:
是的。應該說,你知道這個病人有什麼病你要適當的告知他。當然醫生不一樣在哪兒呢?可能基於醫療考慮不告訴你真實情況,這樣心理上會好一點。但是律師你必須告訴當事人,你不能說你沒事,如果你當事人真的是面臨死刑判決的話,你要告訴他,這些證據如果成立,你可能面臨死刑的判決。
主持人:
何教授,用這樣的一種方式去報道,會對案情有什麼樣的引導作用?
何兵:
對案情,因為我相信我們的法院不會因為一個報道就會導致一個什麼樣的判決,但是對公眾可能會存在一個什麼誤導?
主持人:
比如說?
何兵:
比如說目前律師已經『造假』了。並且我們目前看到,這個報道裡面只有一方的陳述,公安部門的,還有被告人的,但是我們卻沒有看到李莊自己的陳述。而且我剛纔看被告人自己所說的是存在一定問題的。比如說,他說律師問我有沒有被刑訊逼供,然後他就暗示我,但是這個暗示的過程是什麼呢?實際上有兩個可能性,第一,律師確實是暗示他了,讓他去翻供。第二個,很可能是律師並沒有暗示他,而他自己翻供了,自己翻供,過了一段時間反咬律師一口,從而使自己立功。
主持人:
您的意思是在目前這種情況下,聽雙方的說辭纔比較准確?
何兵:
是的。
主持人:
剛纔我們也通過短片了解了一下,李莊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律師,他是法易網評出來的全國百強律師排行榜第2位,像當事人,他在為自己找律師的時候,除了專業上要過硬,這是不是一個唯一的標准?
何兵:
實際角度來說,這不是唯一標准。另外一個問題,當時會找人打聽這個律師的人脈關系如何。
主持人:
這個怎麼講?
何兵:
就是跟法院、跟檢察院、跟公檢法的關系熟不熟。他實際上是現實中我們司法一些不正常情況,以及我們律師隊伍一個不正常情況一個反映。這裡面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影響力如何,一個律師如果影響力比較大,他可能對案件的公正判決是有好處的,這是我們當事人找律師經常會考慮的因素。
主持人:
律師跟律師的人脈關系這個問題,您剛纔說了,這是一個法律系統的不正當的現象,不正當的現象目前人家就看你是不是有這種不正當的現象?
何兵:
因為目前就是這樣,我們的司法制度還有待完善。目前來說,有些地方,律師如果人脈關系比較深,他可能會影響一些案件,使一些該判罪的不判罪,或者應該重判的輕判,確實有這樣的因素存在。所以這裡應該說是兩方面因素,一個是我們司法制度本身的問題,一個律師自己本身的問題,所以不能講把這個全部打在律師一個人身上。也就是說,我們公信力喪失,它是兩方面原因造成的,律師隊伍自身有問題,我們司法也存在一定的問題。
主持人:
我們來看一位重慶政法系統官員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的時候說了這麼一番話,他說面對當事人的巨大訴訟投入,有多少律師在說明敗訴原因之餘會對當事人說一聲對不起,當事人有苦難言,實際上造成了『第二次傷害』。您怎麼看待這種說法?
何兵:
這種說法要進行一個細致的分析。確實有一些律師,我們說的『黑律師』,這個案子本身就是打不贏的,糊弄當事人,你這個案子能打贏,你給我錢,然後輸的以後說這法官太黑了,沒辦法,這是一部分,確實給當事人造成了『第二次傷害』。就一方面來說,這個官員說的是對的。但另一方面,它還要看另外一面,就些案子依法是能夠贏的,律師的判斷依法是正確的,可是就是贏不了。這種情況下,你怎麼能讓律師跟當事人說對不起。
主持人:
我想他說的這個『對不起』,更多的是針對您剛纔說的第一種情況,就是收了錢,但是沒有去盡力做事。
何兵:
這種律師本身就是『黑律師』了,他本身就沒有道德良知,他還會想去說『對不起你』,本身就是黑的。
主持人:
所以我們看,今天有一個評論說,重慶在打黑行動中,在打黑的同時,也要治理律師,這應該是雙管齊下。
何兵:
我覺得治理律師隊伍這種不正常現象是必要的,但是在治理同時,一定還要注意保護律師的辯護權。
主持人:
但是您看,比如說胡燕瑜她也是重慶打黑行動中這次被顯露出來的一個律師。她是涉案律師,但是像這樣的律師,也不斷地在打黑行動中浮出水面,人們自然就會對律師這樣的一個作用會產生一個問號?
何兵:
確實是這樣,因為這些年,我們司法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這支隊伍也有問題,司法隊伍也有一定的問題。但是你還必須承認,這個國家,我們律師還是起了很多作用的,不能因為有一個兩個這樣的『黑律師』就把整個律師隊伍就給否決了。而且在這些案件,尤其像這樣打黑的案件中,要高度重視,要讓律師充分介入,只有保證律師的充分介入,纔有可能將案件辦成鐵案。
主持人:
您現在收看的是《新聞1+1》,我們的節目稍後繼續。
(播放短片)
解說:
因為重慶的打黑除惡專項斗爭,2009年的冬天,對律師行業來說,注定不平凡。近日,有評論發出了這樣的感慨。自重慶打黑系列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一些律師到重慶代理涉黑訴訟,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務。
據重慶市律師協會統計,此次在打黑系列安全審判中,為被告辯護是重慶律師近年來參與人數最多,規模最大的行動。截至11月2日,重慶律師共有197人次參與此次打黑大審判的被告辯護工作,為140餘名涉黑成員提供辯護,其中不乏知名律師。
重慶律師周立太有『農民工律師』之稱,他因替農民工維權而出名。而此次重慶打黑風暴中,周立太成為了重慶開縣李義涉黑團伙成員的辯護律師。
周立太(律師):
因為律師不管被告人觸犯了什麼刑法,觸犯了什麼罪,他只要委托我,我必須接受他的委托,但是有很多網友甚至在網上罵我等等。事實上,對打黑這個行為,我是極力支持的。
解說:
周立太表示,任何辯護都是通往充滿正義的。在庭審現場辯論時,周立太不太認同將一個黑惡勢力定性為黑社會性質組織。他還對法官說,我提請主審法官尊敬辯護律師的權利。
11月5日,重慶市二院對開縣李義團伙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李高清、唐紹宏沒有被認定為被公訴機關起訴的控制組織領導罪,而改成了黑社會性質組織積極參與者。而更讓人驚訝的是,『紅頂商人』黎強的辯護律師竟然是曾經參與了1997刑法修訂,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首次寫入刑法的75歲的法學資深人士趙長青。為什麼要為黎強辯護?趙長青給出的理由是,判錯一個人的危害比抓不到一個罪犯要嚴重。
11月31日晚,趙長青發表了一個多小時的辯護詞,否認檢方對黎強黑社會罪名的指控。當天,經過6天公開審理的黎強案,鑒於案情復雜,涉及證據眾多,黎強案擇日宣判。一方面為涉黑成員提供的辯護似乎效果初顯,而另一方面,此次律師『造假門』事件把為涉黑被告人辯護的律師群體推上了風頭浪尖。
有一個細節也引起人們注意,在重慶打黑風暴中,重慶大約有10名律師團因涉黑被查,其中包括曾經獲得重慶『首屆十佳女律師』稱號的律師胡燕瑜,她因多次幫助涉黑分子減輕犯罪情節,致使許多罪大惡極的犯罪涉黑分子逍遙法外。
主持人:
剛纔我們也看到短片了,其中提到胡燕愉,它說因多次涉黑分子減輕犯罪罪情節。幫助她的當事人減輕犯罪情節,這是不是一個律師工作的其中應有之義呢?
何兵:
這是律師的法律義務,律師只有幫助當事人減輕犯罪情節的義務,沒有增加當事人犯罪情節的義務——這個律師如果說犯罪,一定不是因為她幫助當事人減輕的犯罪情節,而是可能是非法地幫助當事人減輕犯罪情節。比如說幫助當事人串供、偽證,或者行賄法官,可能是因為這個。絕不可能因為她依法幫助當事人減輕了犯罪情節就會判刑。
主持人:
何教授,在這次重慶市打黑行動中,有關方面表示要把案件辦成鐵案,要經得起檢驗,那麼在這樣的一個指導方針下,在辦案的過程中,辯護律師到底可以發揮一個什麼作用,因為我們老說這個律師,還有檢察官,還有法官,它是一個正義的等邊三角形,但現在我們看見,比如剛纔我們也提到了,比如給黎強做辯護律師的那位大律師,就遭到了很多公眾的一些指責,比如說你是黑社會的『狗腿子』,像這種話,我們這個時候必須來界定,辯護律師可以做些什麼?
何兵:
這樣的評論,我想是這樣的,一個重慶現在的黑社會特別嚴重,所以老百姓對黑社會特別氣憤,所以這裡可能是一個情緒的發泄問題。但是從我們法律專業角度來說,你不能講律師為黑社會辯護,說成是一個狗腿子,法律這種構造,我們看這邊打黑,公檢法的力量很強,調動了幾千名警察,幾名的法官檢察官,律師實際上相對說是比較少的。如果說這個等邊三角形有一邊弱了,這個大廈就會塌下,所以辦成鐵案就辦不出來。剛纔我看到剛纔說的,一個律師做了強有力的辯護以後,合議庭說這個案子比較復雜,需要補充查證。又發現鐵案這是因為律師的強悍的辯護正在形成。假如說剛纔沒有這個律師這麼強悍,它可能就當庭宣判了或者怎麼著了。你會發現律師依法,越強悍,那麼案子會越紮實。
主持人:
就是真理會越辯越清。
何兵:
對。
主持人:
像我們剛纔提到的趙長青他是一位大律師了,剛纔我們背景短片裡介紹,他本身非常受人尊敬的刑法界的泰斗。1997年那次刑法修訂,向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就是因為他的提議纔寫進去的,現在他反而被指責為黑社會的『狗腿子』,您怎麼看這種想象?
何兵:
我相信時間一長,大家還是會理解的。因為將心比心,假如你自己或者你的親人進入到刑事被告的程序裡面,你是不是需要你的律師非常強悍?律師是當事人的拐杖,你是願意有一個非常堅實的拐杖,還是想找一個像面條一樣的拐杖,這個道理太簡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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