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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有報道說大陸僅制定了161項農藥殘留標准,遠遠低於臺灣的657項標准,從而對臺灣農產品銷往大陸造成了影響,國臺辦發言人范麗青16日在例行發布會上澄清,報道中的內容與事實不符。
國臺辦是在回答新華社記者提問時作出上述表示的。
范麗青說,大陸參照國際通行作法制定農藥殘留限量標准,目前已達807項,並非報道中所說的161項。對於個別大陸種植面積較小的水果品種,臺灣產品輸入大陸時,可以采用臨時性管理措施,由臺灣方面提供該產品在臺的限量標准及相關農藥使用數據和信息,大陸方面在此基礎上設定臨時農藥殘留限量標准,作為進口通關檢驗依據。因此,不會妨礙臺灣農產品銷往大陸。大陸並歡迎越來越多的臺灣優質農產品進入大陸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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