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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工作人員不准在工作時間飲酒;不准在值班和執行公務時飲酒,凡強行勸酒者將被問責。昨天,我市(昆明)出臺嚴格的公職人員『戒酒令』,明文規定16種飲酒、勸酒、逼酒行為都將被嚴厲問責。這是昆明市嚴管公務人員的又一重大舉措,在全國公務人員中開了勸酒被罰的先河。
按照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昨天下發的《昆明市關於對強行勸酒逼酒酗酒行為進行問責的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必須遵守下列五不准:即不准在工作時間飲酒;不准在值班和執行公務時飲酒;不准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輛;不准在公務接待中強行勸酒和逼酒;不准在任何時間、任何場合酗酒。凡年度內一次違反規定的進行誡勉談話,二次違反規定的給予通報批評,三次違反規定的調整工作崗位或停職檢查。酗酒和酒後駕車,造成惡劣影響和嚴重後果的,視情形按黨紀政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違法的,交由公安機關嚴肅處理。
在公務接待中有下列11種行為的將被問責:強行勸酒,導致對方身體健康受到損害的;影響對方正常履行公務職責,損害機關形象,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致使對方酒後產生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對駕駛人員或即將駕駛車輛的人員進行強行勸酒的;因勸酒導致對方言行失控的;故意用語言挑逗、刺激、要挾對方飲酒的;在對方已醉酒、意識不清、失去自控能力的情況下仍強迫其飲酒的;對方因身體原因不能飲酒,仍強迫其飲酒並誘發疾病的;對方不善飲酒,仍強迫對其逼酒,並造成醉酒滋事或人身傷亡的;對方為駕駛人員或即將駕駛車輛的人員,仍對其逼酒造成酒後駕車的;其他因逼酒導致對方言行失控,造成不良影響的都將被問責。
適用本《規定》的公職人員包括全市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問責層次分為:情節輕微的,給予誡勉談話、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責令公開道歉、通報批評等;情節嚴重的,給予勸其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問責處分。
兩辦公廳表示,將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並開展明察暗訪,對頂風違紀人員給予嚴肅處理,對疏於管理的部門要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
主流
聲音
少了酒氣多了正氣
隆冬時節,昆明新生事物層出不窮。一道公職人員戒酒令,令老百姓倍感振奮,稱道春城更加風清氣正,朝氣蓬勃。在這項大快民心的規定背後,更多的是我們看到了市委、市政府要求公職人員樹立良好公眾形象,提高行政效率的決心。
加強執政能力的建設,提高執政水平,是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黨委政府一直所強調的,要達到目的就得從最基礎抓起,從小事抓起。每一個黨政部門的公職人員,要嚴以律己,不失小節,從態度上,紀律上,形象上努力把自己塑造成為一名合格的人民公僕。
公職人員戒酒令,此事看似很小,實際上意義重大。曾有媒體曝光官員酒後鬧事丑聞。深圳海事局紀檢組長林嘉祥酒後猥褻女童,山西垣曲縣委書記高峰酗酒打人,都在社會上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酒杯裡的官員形象是相當丑陋和可憎的。
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就是要使每個黨員乾部『個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熱情一團火、謀事布局一盤棋』。今年是昆明『行政效能提昇年』和『乾部作風轉變年』,提昇效能和轉變作風不僅是公職人員的辦事態度、辦事效率的改變,也要體現在具體的小事中一一落實。公務員的飯桌上少了酒氣,必定會多些正氣,時時刻刻保持頭腦清醒,不僅有利於身心健康,也會讓自己少犯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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