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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會議暨《京都議定書》締約方第五次大會19日落下帷幕,大會通過了不具法律約束力的《哥本哈根協議》。
這份有12項內容的協議指出,氣候變化是當前面臨的主要挑戰之一。各國強調將通過強大的政治意願,根據『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緊急應對氣候變化。為了達成公約規定的控制大氣溫室氣體濃度的最終目標,應把溫度上昇的幅度控制在2攝氏度以內,要加強長期合作行動應對氣候變化。協議就發達國家實行強制減排和發展中國家采取自主減緩排放行動作出了安排,並就全球長期目標、資金和技術支持、透明度等焦點問題達成廣泛共識。協議規定,到2020年,發達國家應通過不同渠道,為發展中國家每年籌資1000億美元。應建立哥本哈根綠色氣候基金,為發展中國家提供減排、適應、能力建設、技術開發與轉讓的支持。應建立技術機制,支持各國自主采取的減排行動。根據有關規定,協議應交由各國立法機構審核簽署,並在2010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十六次締約方會議上得到批准,成為一項法律文件,於2013年開始實施。
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當天表示,他對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目前取得的成果表示滿意,本次會議朝著正確的方向邁出了一步,希望能在2010年使之成為一項有法律約束力的氣候變化協定。他說,氣候變化影響著每一個人,需要采取非常廣泛的措施予以應對。有100多個國家的領導人參加了這次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會議在很多問題上取得了一致,為下一階段的工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礎。潘基文說,在未來一段時間,擺在各國面前的有三項任務,一是爭取在未來一年內實現簽署一項法律協議;二是必須啟動哥本哈根綠色氣候基金,為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三是就更為雄心勃勃的減排目標達成一致。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執行秘書德博埃爾說,必須誠實面對所取得的成果,如果要想實現把氣溫上昇的幅度控制在2攝氏度之內,全世界必須付出更大的努力。現在有了一個一攬子計劃,可以行動了。不過,這份協議只是一份意向書,還不是一份真正意義上的法律文件。他指出,現在的挑戰是把在哥本哈根達成的政治意向轉變為真正的行動。世界自然基金會的全球氣候行動項目負責人卡爾滕森認為,在保護地球免受氣候變化影響的時候,不全力以赴是不行的,應對這樣一場危機,必須要通過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的合作,尋求一條嶄新的道路。
本次會議是從12月7日開始舉行的,來自193個國家的代表團參加了大會。在會議期間還舉行了領導人會議。包括中國總理溫家寶在內的各國領導人參加了會議,對推動會議通過《哥本哈根協議》起到重要作用。據悉,聯合國氣候變化公約秘書處將在2010年5月在德國波恩進行新一輪氣候變化談判,在2010年12月在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舉行公約締約方第十六次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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