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消費者李先生向本報反映,他購買了某品牌地板,但商家在鋪設30平方米地面時,卻收了34平方米的地板費和安裝費,並稱這是地板正常損耗。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目前地板銷售商都有地板正常損耗量的設定,地板鋪裝損耗方面的陷阱頗多。
李先生告訴記者,上周為新房裝修地面,他在一家地板品牌專賣店訂購了一款復合地板,並要求商家為其鋪設室內兩間臥室和客廳共計30平方米的地面。但商家鋪設完工後,卻要他支付34平方米的地板材料費和安裝費用,對於多出的4平方米費用,商家表示這是正常的裝修損耗,例如一塊切割過的地板,面積應按整塊地板算,而不應只按地面上的面積算,但13%的裝修損耗還是令李先生無法接受。望著家中的一堆廢料,李先生發現其中一些大塊的廢料完全可以再利用,但安裝工人卻都選擇切割新材料。
記者在平河裝飾城等建材銷售點采訪了解到,目前地板銷售商都有裝修損耗量的設定,但各家規定的正常范圍卻不相同。一位商家告訴記者,裝修損耗是地板裝修時的正常現象,但公司規定裝修損耗量應控制在鋪裝面積的4%以內,而在另一家地板裝飾公司,商家則表示裝修損耗量在鋪裝面積的7%以內就算合格。
部分地板裝飾公司稱,目前地板裝修損耗的標准都是商家自己定的,而且事先並不向消費者說明。有的地板商故意增加材料損耗,導致使用地板的數量增加,讓消費者多花冤枉錢。
市消協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這種地板惡意損耗的現象並不是個案。根據國家出臺的GBT20238-2006《木質地板鋪裝、驗收和使用規范》標准規定,如果不是特殊房間和特殊鋪裝,通常地板鋪裝損耗量應小於鋪裝面積的5%。如果消費者發現損耗量超過5%,可以向商家提出索賠。消費者在購買、鋪裝地板時,也應選擇信譽好的商家,購買前先測算損耗量,並與商家簽訂鋪裝合同。(記者宋雪飛)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