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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一名居民通過網絡購買一處住房,不想中了一名女騙子的圈套。當南開警方將這名女騙子抓獲歸案後,查明的真相令人驚訝,這個犯罪嫌疑人竟是名牌大學法律專業的畢業生,而且犯罪手法是從曾經在法院實習時經手的案件中學來的。
昨天中午,當一名女青年出現在南開區海光寺時,便衣民警上前出示證件亮明身份,那名女青年立時癱軟在地上。一輛警車駛來,民警將該女青年押上警車,原來這是民警在抓捕一起敲詐勒索案件的犯罪嫌疑人。12月初,公安南開分局刑偵九大隊接到報警人賀小姐報警,稱自己在網上看到了一條出售南開區花港裡房屋的信息,見價錢便宜便與售房人聯系。對方是一名女青年,雙方商定於11月24日看房,實地看房子後感覺售價便宜,賀小姐產生購買意向,於是三天後再次看了房。當問及房屋的來源時,女青年稱該房系法院拍賣的財產,其是天津市某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員,並出示了『法院』工作證的復印件及房屋拍賣相關材料。賀小姐信以為真,當即交付購房定金人民幣2萬元。
12月5日,女青年又向賀小姐借款4萬元,並稱將該款衝抵購房款,賀小姐遂將人民幣4萬元交給女青年。18日,賀小姐再次接到女青年的電話,稱河西區還有一套房子也是拍賣的房產正在出售,並且房價更合適。賀小姐便將此事告訴朋友,朋友勸她趕緊去法院問問,到底有沒有這個人,怎麼便宜房子都讓她遇到,哪有那麼多好事。賀小姐越聽越毛,於是半信半疑地前往法院查找該人,沒想到去了之後纔知道根本沒有此人。賀小姐得知被騙後,立即到公安南開分局刑偵九大隊報警。民警接報後立即對此案立案調查,民警利用犯罪嫌疑人『騙財心切』的心理,讓賀小姐約見那名女青年。昨日中午在海光寺該人果然如期而至,民警立即將其抓獲。
經審訊,該女青年叫羅某,內蒙古人,曾經在內蒙古一所名牌大學就讀法律系,曾有過在吉林一法院實習的經歷。由於報考公務員考試落榜,便開始經商,來津推銷羊絨服裝,並租住在南開區花崗裡一單元房內。羅某生意經營得並不理想,便想出了歪主意。由於其了解法院的一些批文和程序,便制作了假證件及假的法院拍賣財物相關材料,並在網上發布信息,冒充法院工作人員行騙。目前,羅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法院拍賣物品有嚴格的拍賣程序,根本不會讓個人進行代理。因此,遇到此類情況應該及時向相關法院核實,切莫貪圖便宜,私自進行交易。(記者張艷通訊員玉琪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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