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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電視臺消息,今天上午,南京張明寶醉酒駕車肇事案一審宣判,被告人張明寶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今年6月30日晚上,從事建築工程承包的張明寶與朋友在南京江寧區金盛路吃飯並飲酒後駕車回家,沿途先後撞倒9名路人,並撞壞路邊停放的6輛機動車,造成5人死亡、4人受傷的特大交通事故。事發當晚,張明寶即被警方控制。經交警鑒定,張明寶屬醉酒駕駛,事發時血液中酒精濃度高達381毫克/100毫昇。7月15日,張明寶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檢察院批准逮捕。
11月27日,該案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檢方認為酒後駕車造成5死4傷的肇事司機張明寶的行為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並建議法庭據此予以量刑定罪。
此前引起廣泛關注的成都孫偉明醉駕致4死1傷案二審最終未被判死刑。因此,張明寶案如何量刑,是否會被判死刑,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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